民國113年 地方三等 一般行政 公共政策
第3題
近年來新型態網路電信詐騙猖獗,政府為因應不斷翻新的詐騙犯罪型態 與手法,除陸續增修「打詐五法」以外,尚可採行那些政策工具進行打 擊詐騙犯罪?(25 分)
題目
近年來新型態網路電信詐騙猖獗,政府為因應不斷翻新的詐騙犯罪型態 與手法,除陸續增修「打詐五法」以外,尚可採行那些政策工具進行打 擊詐騙犯罪?(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政策工具(policy instruments)係政府將政策目標轉化為具體行動之手段;除「打詐五法」的法制途徑外,尚可採管制、經濟誘因、資訊、組織網絡與直接服務等工具,形成組合式治理。打詐不宜僅靠刑罰,而應同時降低犯罪機會、提高犯罪成本、減少犯罪收益並強化被害人保護。
- 二、管制與科技治理工具:金融機構落實臨櫃關懷提問、可疑交易申報與帳戶風險控管;電信業者強化門號申辦查核、國際來話語音警示與詐騙簡訊攔阻;網路平台落實廣告實名制、詐騙內容快速下架與演算法問責;對第三方支付、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ASP)與遊戲點數業者加強洗錢防制監理,並運用AI偵測異常交易與深偽內容。
- 三、經濟誘因工具:提供檢舉獎金與防詐績效獎勵,鼓勵金融、電信與超商業者通報;補助企業導入防詐科技與員工教育;建立詐騙款項快速凍結、返還與被害人補償基金,並加強犯罪所得沒收與追徵,從減少犯罪收益著手。另可對高風險交易設計冷卻期與限額,降低民眾受騙機率。
- 四、資訊與組織網絡工具:持續推動識詐宣導、金融素養與媒體識讀教育,公開詐騙樣態與警示帳戶資訊;強化165反詐騙專線與跨部會情資交換,建立行政院層級打詐協調機制,並以公私協力(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結合金融機構、電信業者、平台、超商與社區組織。國際面則應深化跨境司法互助、警政合作與金融情報交換。
- 五、直接服務與被害人保護:設置報案與諮詢單一窗口,提供法律扶助、心理諮商、債務協商與就業協助,避免被害人二次傷害。惟詐騙具跨境化、科技化與隱匿性,且涉及隱私、人權與平台言論自由,執法成本亦高。爰此,應以循證評估檢討工具成效,強化國際合作與平台問責,並避免過度監控,方能兼顧打詐效能與民主法治。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