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三等 一般民政 地方政府與政治
第4題
目前我國地方自治區域概可分為六都(直轄市)與非六都,區域發展明 顯失衡;從府際網絡治理而言,您認為應如何促進地方政府間的資源整 合與合作夥伴關係,以達到共治、共…
題目
目前我國地方自治區域概可分為六都(直轄市)與非六都,區域發展明 顯失衡;從府際網絡治理而言,您認為應如何促進地方政府間的資源整 合與合作夥伴關係,以達到共治、共融與共榮之目標?(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問題診斷:六都掌握較多人口、產業、交通與稅基,產生磁吸效應,非六都則面臨人口外流、產業單一與財政依賴。府際網絡治理(intergovernmental network governance)強調中央、地方、私部門與公民社會基於資源互賴,透過信任、協商與共同規則形成夥伴關係,而非單向命令與補助。
- 二、法制與組織工具:依地方制度法第二十四條,地方自治團體可訂定行政契約、成立區域合作組織或合辦事業;亦可建立區域治理平台、共同基金、聯合採購及資訊共享機制。中央應完備行政區劃法制、鬆綁跨域合作限制,並設置爭端協調與績效課責機制,使合作有法源、有預算、有責任。
- 三、實務策略:可以北台、中台灣、南台灣等區域治理平台為基礎,推動交通月票、流域治理、產業廊帶、觀光行銷、垃圾處理與防災聯防;中央以競爭型補助、跨域預算及專案輔導引導地方合作,避免重複建設。並導入公私協力與社區參與,讓合作成果回應地方需求。
- 四、共治共融共榮:共治重在建立平等協商、共同決策與透明課責;共融重在城鄉、弱勢、原住民族及數位落差的包容;共榮重在產業分工、稅收分享與環境永續。當前限制包括地方本位主義、政黨輪替、財源不足與課責不明,應以法制化、績效指標、誘因設計及爭端解決機制化解,逐步累積跨域信任。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