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地方三等 一般民政 政治學
官方試題 PDF
題目
在政策執行過程中,須具備那些重要的步驟?(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政策執行的意義:指政策方案經合法化後,將抽象目標轉化為具體行動與公共服務的過程,涉及執行機關、法制、資源與標的人口的互動。學理上以 Van Meter 與 Van Horn 的執行過程模型、Edwards III 的溝通、資源、態度、官僚結構四要素最具代表性。
- 二、步驟一,細部規劃與標準建立:將政策目標操作化為可衡量的績效指標、期程、經費需求與責任分工,訂定執行計畫與作業要點,使抽象價值轉為可管理的行動綱領,並預先設定評估基準。
- 三、步驟二,組織、法制與資源配置:指定或設置執行機關,充實人力、預算與設備,完備法規命令與授權基礎,避免「有政策、無工具」;同時釐清中央與地方、公部門與民間的權責分工。
- 四、步驟三,溝通宣導與協調:對內建立垂直命令與水平協調管道,化解部會本位與資訊落差;對外透過宣導、補助與誘因設計爭取標的人口配合,降低順服成本與執行阻力。
- 五、步驟四,執行傳遞、監督與回饋:第一線官僚依專業裁量提供服務,並透過進度管考、績效指標、民意回饋與審計進行監控;發現落差時修正執行工具或回饋至政策規劃階段,形成循環治理。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