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三等 社會行政 社會學

第3題

為何社會總是存在種族或族群歧視?形成社會歧視的主要原因為何? 請提出具體可行的改善之道。(25 分)

題目

為何社會總是存在種族或族群歧視?形成社會歧視的主要原因為何? 請提出具體可行的改善之道。(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歧視的定義與層次:種族或族群歧視(racial or ethnic discrimination)是基於血統、語言、文化、宗教或外貌等群體身分,對特定人群給予差別待遇,使其權利受損。它可分為偏見(prejudice)、個人歧視、制度性歧視(institutional discrimination)與結構性歧視;前者是態度,後者常藏在規則、資源分配與歷史累積中,即使個人無惡意仍可能運作。
  • 二、成因一:社會化與刻板印象:家庭、學校、媒體與同儕會傳遞我群與他群的界線,將少數群體標籤為落後、危險或不夠努力。偏見一旦形成,便產生內隱偏誤與確認偏誤,使人只注意符合刻板印象的案例。社會認同理論(social identity theory)指出,人會透過群體歸屬建立自尊,因而傾向貶抑外群;這雖有助簡化認知,卻也容易把群體差異本質化。
  • 三、成因二:資源競爭與社會閉鎖:當就業、住宅、教育與政治代表等資源有限時,優勢群體可能透過社會閉鎖(social closure)排除他群,以維持地位。現實群體衝突理論(realistic group conflict theory)認為,族群競爭、經濟不安全感與危機時刻的替罪羊(scapegoating)機制,常使歧視升高。制度若默許差別待遇,例如戶籍、語言或身分文件門檻,便會把偏見轉化為可持續的不平等。
  • 四、成因三:歷史與制度遺緒:殖民、戰爭、遷徙與國家建構常留下不對等的族群關係,表現在土地、教育、語言與政治權力的分配。法律上的平等不等於實質平等;若缺乏反歧視法制、申訴管道與資料監測,歧視難以被看見。貧窮與歧視交互作用,形成低教育、低所得與低參與的惡性循環。
  • 五、改善之道:法制面應完善反歧視規範,禁止就業、住宅與教育歧視,設置獨立申訴機制;教育面推動多元文化與媒體識讀;社會面依接觸假設(contact hypothesis)設計地位平等、共同目標的跨族群合作;並採積極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語言文化保存與移工、新住民權益保障,建立族群統計與評估,讓受歧視者參與決策。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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