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三等 社會行政 社會學考古題

民國112年 地方三等 社會行政 社會學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共 4 題可線上瀏覽,考選部未公告本科目答案。

官方資料

題目與答案

第1題

在大多數經濟發達的社會,女性勞工的平均收入低於男性,請說明造成 此現象的社會因素為何?請以三個要點說明。(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現象與定義:性別薪資差距(gender pay gap)是指在同一勞動市場中,女性平均時薪或月薪低於男性的幅度。它不完全等於「同工不同酬」,還包含職業組成、工時、年資與中斷就業等差異;因此分析時須區分「同值同酬」與「同工同酬」,並注意全職與兼職、全時與部分工時之比較基礎。
  • 二、職業與產業的性別隔離(occupational segregation):女性較集中於教育、照顧、零售與行政支援等相對低薪職業,男性則集中於工程、營造與高階管理。這種水平隔離使女性進入高薪職類的機會受限;垂直隔離則表現為玻璃天花板(glass ceiling),女性升遷至決策層的比例偏低,薪資隨職級拉開差距。
  • 三、人力資本與生命歷程(human capital and life course):女性因婚育、托育與家庭照顧責任,較常出現職涯中斷、轉任部分工時或放棄升遷,年資與在職訓練累積因此落後。即使教育程度相當,母職懲罰(motherhood penalty)仍可能使女性薪資下降;相對地,男性常因父職而被視為更穩定,形成父職紅利(fatherhood bonus)。
  • 四、組織制度與歧視(institutional discrimination):招募、考績、加班安排與薪資談判常隱含性別偏見。雇主若以統計歧視(statistical discrimination)推估女性流動率高,便可能減少投資或給較低起薪;而女性在談判中被標籤為強勢,也可能處於不利。職場文化與缺乏透明薪資制度,使差距難以被察覺與糾正。
  • 五、政策工具與建議:政府可強化性別工作平等法之同工同酬與申訴機制,推動薪資透明與性別薪資差距揭露;普及公共托育、落實育嬰留職停薪與彈性工作,降低母職懲罰;並透過女性培力、科技與管理職涯管道、企業評鑑及父職假,改變照顧分工。惟須注意中小企業遵行成本與城鄉差異,採分階段輔導。

第2題

何謂「人口金字塔」?請說明臺灣在1950 年代與2020 年代的人口金字 塔的特徵及差異,及這段期間臺灣人口結構變化的趨勢對整體社會發展 有那些影響?(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定義:人口金字塔(population pyramid)又稱年齡性別金字塔,是以橫軸表示各年齡組的男、女人口數或占比,縱軸表示年齡組,通常每五歲一組,由下而上排列。圖形可呈現出生率、死亡率、壽命與遷移的長期作用;底部寬窄反映幼年人口,頂端尖鈍反映高齡人口,左右不對稱則可能顯示性別差異或遷移選擇。
  • 二、1950年代特徵:當時臺灣處於高出生、較高死亡的人口轉型前期,金字塔呈底部寬廣的正三角形。幼年人口占比高,年齡結構年輕,扶養比以幼年扶養為主;因醫療與營養條件尚在改善,平均餘命較短,高齡人口比例低。圖形兩側自下而上快速收縮,反映世代規模隨年齡遞減。
  • 三、2020年代特徵:臺灣已完成人口轉型,出生率長期低於替代水準,金字塔轉為燈籠型或收縮型(constrictive)。底部明顯內縮,代表少子女化;中段因戰後嬰兒潮世代進入中高齡而相對寬厚;頂端因平均餘命延長而增厚。女性在高齡段占比高於男性,反映女性壽命較長;城鄉與遷移也造成局部差異。
  • 四、差異與趨勢:與1950年代相比,2020年代的年齡結構由年輕型轉為高齡型,人口成長由自然增加轉為負成長,家庭規模縮小、初婚與生育年齡延後。臺灣於2018年進入高齡社會,正邁向超高齡社會;扶養重心由兒少轉向老人,且工作年齡人口逐漸減少,區域間人口流失更為明顯。
  • 五、影響與因應:勞動供給不足可能壓抑成長,健保、年金與長照支出上升,家庭照顧負擔加重。政府可以托育公共化、育兒津貼與友善職場提高生育意願;以延後退休、中高齡再就業與移民補充人力;發展長照、智慧照護與高齡產業。惟須避免將高齡者視為負擔,並注意世代公平與財政永續。

第3題

為何社會總是存在種族或族群歧視?形成社會歧視的主要原因為何? 請提出具體可行的改善之道。(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歧視的定義與層次:種族或族群歧視(racial or ethnic discrimination)是基於血統、語言、文化、宗教或外貌等群體身分,對特定人群給予差別待遇,使其權利受損。它可分為偏見(prejudice)、個人歧視、制度性歧視(institutional discrimination)與結構性歧視;前者是態度,後者常藏在規則、資源分配與歷史累積中,即使個人無惡意仍可能運作。
  • 二、成因一:社會化與刻板印象:家庭、學校、媒體與同儕會傳遞我群與他群的界線,將少數群體標籤為落後、危險或不夠努力。偏見一旦形成,便產生內隱偏誤與確認偏誤,使人只注意符合刻板印象的案例。社會認同理論(social identity theory)指出,人會透過群體歸屬建立自尊,因而傾向貶抑外群;這雖有助簡化認知,卻也容易把群體差異本質化。
  • 三、成因二:資源競爭與社會閉鎖:當就業、住宅、教育與政治代表等資源有限時,優勢群體可能透過社會閉鎖(social closure)排除他群,以維持地位。現實群體衝突理論(realistic group conflict theory)認為,族群競爭、經濟不安全感與危機時刻的替罪羊(scapegoating)機制,常使歧視升高。制度若默許差別待遇,例如戶籍、語言或身分文件門檻,便會把偏見轉化為可持續的不平等。
  • 四、成因三:歷史與制度遺緒:殖民、戰爭、遷徙與國家建構常留下不對等的族群關係,表現在土地、教育、語言與政治權力的分配。法律上的平等不等於實質平等;若缺乏反歧視法制、申訴管道與資料監測,歧視難以被看見。貧窮與歧視交互作用,形成低教育、低所得與低參與的惡性循環。
  • 五、改善之道:法制面應完善反歧視規範,禁止就業、住宅與教育歧視,設置獨立申訴機制;教育面推動多元文化與媒體識讀;社會面依接觸假設(contact hypothesis)設計地位平等、共同目標的跨族群合作;並採積極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語言文化保存與移工、新住民權益保障,建立族群統計與評估,讓受歧視者參與決策。

第4題

現代國家無論政府或民間單位均致力於蒐集各種調查或普查資料,供學 界、政府機構或民間單位使用。請問政府官員如何利用這些資料制定新 政策方向,或評估與調整現行政策?請舉一例說明。(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資料類型與政策循環:政府官員可運用普查(census)、抽樣調查(sample survey)、行政登錄資料與大數據,對應政策循環的議題設定、政策規劃、執行與評估。普查提供母體與小區域資訊,抽樣調查可補足態度與行為,行政資料則具連續性。此即循證政策(evidence-based policy)的精神;使用時須注意定義一致性、抽樣誤差、個資保護與資料品質。
  • 二、制定新政策:先以資料界定問題的規模、分布與風險族群,例如以人口普查與家庭收支調查辨識少子女化、低薪與區域失衡;再進行需求評估與成本效益分析,設定可衡量目標。官員可透過焦點座談與公聽會補足量化資料,形成政策白皮書,並選擇試辦地區,建立前測與對照組。
  • 三、評估與調整:政策上路後,應以投入、產出、結果與影響四層指標追蹤,例如服務覆蓋率、使用率、就業率與所得變化。可採前後比較、差異中的差異(difference-in-differences)或中斷時間序列,區分政策效果與景氣、人口等外部因素。若發現執行落差,應檢討給付條件、人力配置與資訊可及性,而非只檢討預算。
  • 四、舉例:以少子女化下的公共托育政策為例,政府可整合出生登記、戶籍、家庭收支調查與托育服務登錄,推估各地托育需求與供給缺口,優先增設公共化幼兒園與準公共托育。並以送托率、等待人數、女性就業率與生育率為指標,逐年滾動修正;同時追蹤弱勢家庭與偏鄉的可及性,避免資源集中都會區。
  • 五、限制與精進:資料常有時間落差、通報不全與定義變動,調查也可能因社會期望偏誤而失真;政策效果更受多重因素影響,不能逕以相關推論因果。官員應建立開放資料與跨部會資料治理,公開方法與限制,引進獨立評估與公民參與。政策調整宜保留彈性與實驗空間,並兼顧隱私、公平與課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