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地方三等 社會行政 社會學

第1題

我國生育率長期居全球最低國家之一,並被視為國安危機。請試著以衝 突論的觀點,由家庭制度的分析角度,解釋我國及其他東亞國家低生育 率的原因。(25 分)

題目

我國生育率長期居全球最低國家之一,並被視為國安危機。請試著以衝 突論的觀點,由家庭制度的分析角度,解釋我國及其他東亞國家低生育 率的原因。(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衝突論的基本預設與家庭制度的定位:衝突論(conflict theory)不把家庭視為和諧整合的單位,而是資源分配與權力競奪的場域。家庭既再生產勞動力,也再生產階級與性別的不平等;恩格斯(F. Engels)即指出,一夫一妻制的形成與私有財產的繼承密切相關,女性無酬家務則是支撐資本積累的隱形補貼。由此看來,低生育率並非單純的「意願不足」,而是家庭制度內在矛盾的表現。
  • 二、東亞家庭主義與性別分工的落差:東亞各國共享儒家家庭主義(familialism)、從夫居與照顧責任女性化的文化遺緒。麥克唐納(P. McDonald)的性別公平理論指出,當女性在教育與就業領域的性別平等快速提升,家庭內部分工卻仍停滯時,生育率反而最低。台灣女性婚後仍承擔「第二輪班」(the second shift),生育的機會成本集中由女性吸收,形成制度性的誘因反轉。
  • 三、婚姻市場中的地位競爭與階級排除:衝突論強調,婚配是一種地位交換。教育婚配上的「上嫁」(hypergamy)偏好、婚姻擠壓(marriage squeeze),加上房價、婚禮與育兒構成的「婚姻套餐」門檻,使中下階層男性被排除於婚配市場之外。育兒則淪為教育軍備競賽,家庭必須以補習與才藝投資維持階級位置,進一步壓縮生育數量。
  • 四、勞動市場與再生產成本的外部化:在雙元勞動市場下,低薪、長工時與非典型就業使年輕世代無力成家;企業與國家則把再生產成本轉嫁給家庭。東亞的生產主義福利體制(productivist welfare regime)重經濟成長、輕社會投資,去家庭化(de-familialization)程度不足,公共托育與長照供給稀薄,家庭只能以「少生」作為理性回應。
  • 五、政策意涵:由衝突論觀之,低生育率是家庭、勞動與福利三套制度矛盾的總和,而非道德或態度問題。政策上應推動普及公共托育、育兒成本社會化、鼓勵男性請育嬰假以鬆動性別分工、改善工時與薪資結構,並讓婚育與婚姻制度脫鉤,才能真正降低生育的制度門檻。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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