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地方三等 教育行政 教育哲學
第2題
當代教育思想家比斯塔(G. Biesta)論及教育目的或教育的功能時,共 區分出資格化(qualification )、社會化(socialization )和…
題目
當代教育思想家比斯塔(G. Biesta)論及教育目的或教育的功能時,共 區分出資格化(qualification )、社會化(socialization )和主體化 (subjectification)三者。試問這三者的意義是什麼?這三者之間有何關 係?試舉教育思想史上一種教育目的主張,論述這種主張和比斯塔所論 三種教育目的的關聯性。(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資格化(qualification)的意義:指教育傳遞知識、技能與素養,使人取得參與社會與職場的資格,強調「能做什麼」;其表現形式為課程內容、能力指標、考試與文憑制度,具有分配位置與篩選的功能。
- 二、社會化(socialization)的意義:指教育使人進入既有的文化、價值、規範與政治秩序,形塑認同與歸屬感;其運作常透過隱性課程、儀式、班規與獎懲,具有延續社會與文化傳承的功能,亦可能再生產既存不平等。
- 三、主體化(subjectification)的意義:指教育促成人之「成為主體」(becoming subject),強調行動能力(agency)、責任與獨特性,使人能對既有秩序說「不」、開創新的可能;它不可被預先設計,帶有風險(risk)與不可預測性。
- 四、三者的關係:三者並非分立階段,而是同時發生、彼此交織;任何教學活動都同時產生資格化、社會化與主體化效果,且常存張力:資格化與社會化易壓縮主體化,過度強調主體化則可能犧牲知識學習與社會整合。Biesta 主張教育應維持三者平衡,並以「中斷」(interruption)說明主體化的契機。
- 五、舉例論述:以杜威(J. Dewey)的民主教育主張為例,其以經驗的重組與改造、共同生活為教育目的,強調做中學與共同探究。其中科學方法與職業能力的培養屬資格化;民主生活方式與合作態度的浸潤屬社會化;兒童作為探究者參與共同生活、重建經驗則屬主體化。惟杜威較強調三者之連續,較少處理其斷裂與衝突,適可作為 Biesta 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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