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地方三等 人事行政 公共人力資源管理
第4題
組織進行考績是在評量人員過去一段時間內工作表現的良寙。進行考績 的用意可以分為行政目的及發展目的兩類。請說明這兩類目的為何?以 及我國現行公務人員考績制度,在這…
題目
組織進行考績是在評量人員過去一段時間內工作表現的良寙。進行考績 的用意可以分為行政目的及發展目的兩類。請說明這兩類目的為何?以 及我國現行公務人員考績制度,在這兩類考績目的上的優缺點。(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行政目的:考績作為人事決定的基礎,包括俸給晉級與年終獎金、陞遷與調任、訓練派遣、淘汰與資遣、退休年資採計等;並提供機關控制與課責工具,使主管得以獎優懲劣、分配資源,並對民意機關與社會說明施政績效,屬總結性、控制導向的功能。
- 二、發展目的:考績應回饋員工過去表現、指出改進方向,作為訓練需求評估、職涯發展、潛能發掘與主管部屬溝通之依據,並促進組織學習。其重點在形成性與未來導向,強調雙向面談、教練(coaching)與個人發展計畫(individual development plan, IDP)。
- 三、現行制度在行政目的上的優缺點:優點為法制完備,考績法明定年終、專案與另予考績,甲乙丙丁等與晉級、獎金、免職之連結明確;缺點為甲等比例上限造成輪流考甲與鄉愿文化,丙等條件嚴格難以落實,淘汰機制失靈,考績委員會功能有限,考績與獎懲之連結弱化。
- 四、現行制度在發展目的上的優缺點:優點為法制上設有面談與訓練進修規定,部分機關試辦職能導向考評;缺點為偏重年度總結性考核,平時考核流於形式,面談常未落實,考績結果未有效連結訓練、職涯與工作調整,主管普遍缺乏考評與回饋知能,指標亦缺乏職務關聯性。
- 五、改進建議:建立職能導向之行為錨定評量表(behaviorally anchored rating scale, BARS),區隔行政與發展用途;強化平時考核與持續回饋,落實面談與IDP;導入多元回饋與績效改善計畫(performance improvement plan, PIP);考績委員會專業化並鬆綁比例上限,改以課責與申訴救濟配套,提升考績效度與接受度。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