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地方三等 人事行政 公共人力資源管理
第3題
不同於企業中的人力資源管理,公共人力資源管理必須包容多元且可能 相互衝突的不同價值,有人甚至稱公共人力資源管理是一種「具有分裂 人格的行政功能」。請問在民主國家…
題目
不同於企業中的人力資源管理,公共人力資源管理必須包容多元且可能 相互衝突的不同價值,有人甚至稱公共人力資源管理是一種「具有分裂 人格的行政功能」。請問在民主國家中,公共人力資源管理必須將那些價 值納入考慮?請舉例說明在實務上,這些價值對於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的 影響。(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公共人力資源管理的「分裂人格」: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以效率與競爭力為核心,公共人力資源管理則同時承擔政治回應、法制課責與公共利益等要求,價值之間常相互牽扯。學者Klingner與Nalbandian即以政治回應與行政中立之張力,說明公共人事管理的雙重性格,故稱其為具有分裂人格的行政功能。
- 二、價值一:政治回應性與行政中立。前者要求文官回應民選首長與民意,後者要求依功績(merit)與專業行事,不受黨派干預。實務上如政務人員與常任文官之分際、機要人員進用、政策配合與行政中立之適用,均須在二者間取得平衡,避免政治化用人傷害文官永續。
- 三、價值二:效率與社會公平。效率要求降低成本、提升生產力;社會公平(social equity)與代表性官僚(representative bureaucracy)要求人力組成反映人口結構並保障弱勢。實務上如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原住民族特考、性別比例措施,均可能與用人效率及考試公平產生衝突,需以差別待遇之正當性論證調和。
- 四、價值三:課責與彈性,並及透明、正當程序。課責(accountability)要求依法定程序、接受監督;彈性(flexibility)要求授權管理者即時用人。實務上如員額鬆綁、契約用人與專業人力進用,雖提升彈性,卻可能削弱永續任用保障與課責鏈;透明(transparency)、正當程序(due process)與廉潔亦屬核心價值。
- 五、價值衝突的實務影響與管理:以年終考績甲等比例限制為例,公平(輪流考甲)與績效(獎優汰劣)即生衝突;又如個資保護與資訊公開、政治任命與文官永續,皆需權衡。建議以倫理法制、參與式決策、比例原則、透明課責與審議機制管理衝突,而非企圖消除衝突。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