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三等 財稅行政 民法
第5題
下列關於法律行為效力之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下列關於法律行為效力之敘述,何者錯誤? A. 相對無效之法律行為原則上無效,但其得主張無效之主體受有限制 B. 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之法律行為原則上有效,但其得主張有效之範圍受有限制 C.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無效 D. 撤銷法律行為後,當事人於行為當時知其得撤銷,或可得而知者,不負回復原狀或損害賠償之責任
官方答案
- 答案:D. 撤銷法律行為後,當事人於行為當時知其得撤銷,或可得而知者,不負回復原狀或損害賠償之責任
解析
民法第78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無效,C正確;相對無效原則上無效,僅特定主體得主張,A正確;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之行為,當事人間仍有效,僅對第三人之效力受限,B正確。D錯誤:依民法第114條準用第113條,當事人於行為時知其得撤銷或可得而知者,於撤銷後應負回復原狀或損害賠償責任,並非不負責任。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