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三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18題

A 公司採曆年制,110 年7 月1 日新購置一台自用乘人小客車450 萬元,預計使用5 年,預估無殘值,採平均法計提折舊,其110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依所…

題目

A 公司採曆年制,110 年7 月1 日新購置一台自用乘人小客車450 萬元,預計使用5 年,預估無殘值,採平均法計提折舊,其110 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依所得稅法規定認定之折舊金額為何? A. 25 萬元 B. 45 萬元 C. 20 萬元 D. 30 萬元

官方答案

  • 答案:A. 25 萬元

解析

所得稅法第51條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5條規定,自用乘人小客車的取得成本超過250萬元者,超過部分的折舊不得認列。本題可計提折舊的成本為250萬元,採5年平均法、無殘值,每年折舊50萬元;110年7月1日取得,當年度按6個月計算,50萬元×6/12=25萬元,故選A。B係以全額450萬元計算,C、D均與限額及月份比例不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