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三等 財稅行政 會計學
第15題
承上題,若甲公司採公允價值模式衡量投資性不動產,若不考慮所得稅影響,則X2 年底之分錄應認列:
題目
承上題,若甲公司採公允價值模式衡量投資性不動產,若不考慮所得稅影響,則X2 年底之分錄應認列: A. 借:折舊費用$5,000,000 B. 借:現金$35,000,000 C. 貸:公允價值變動(調整)利益$30,000,000 D. 貸:累計折舊$9,000,000
官方答案
- 答案:C. 貸:公允價值變動(調整)利益$30,000,000
解析
採公允價值模式時,投資性不動產不須提列折舊,也不認列累計折舊,故A、D均錯誤。X1年底已按公允價值220,000,000元衡量,X2年底公允價值升至250,000,000元,應認列公允價值變動利益30,000,000元,分錄為借記投資性不動產30,000,000元、貸記公允價值變動利益30,000,000元,故選C。B的現金35,000,000元並非X2年底的評價分錄。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