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三等 財稅行政 會計學
第23題
甲公司於111 年底發行可買回可轉換公司債給丙公司,該可買回可轉換公司債整體的公允價值為$624,000,公司債面額為$600,000,票面利率為3%,每年底付…
題目
甲公司於111 年底發行可買回可轉換公司債給丙公司,該可買回可轉換公司債整體的公允價值為$624,000,公司債面額為$600,000,票面利率為3%,每年底付息一次,發行期限為6 年,經客觀評價之後,得知各組成部分單獨之公允價值如下表:組成部分單獨之公允價值有買回權但無認股權之公司債$570,000只有買回權(40,000)只有認股權60,000若前述買回權在帳上應與主合約分離,則甲公司於111 年底發行可買回可轉換公司債之分錄中,應付公司債的衡量金額為若干? A. $570,000 B. $600,000 C. $604,000 D. $610,000
官方答案
- 答案:D. $610,000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