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三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2題
納稅義務人如發現繳納通知文書將房屋稅計算錯誤時,應如何處理?
題目
納稅義務人如發現繳納通知文書將房屋稅計算錯誤時,應如何處理? A. 於繳納期限屆滿後30 日內,向稅捐稽徵機關進行查對更正 B. 於繳納期限屆滿後30 日內,向稅捐稽徵機關進行復查 C. 於規定繳納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進行查對更正 D. 於規定繳納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進行復查
官方答案
- 答案:C. 於規定繳納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進行查對更正
解析
稅捐稽徵法第17條規定,納稅義務人發現繳納通知文書有記載、計算錯誤或重複時,應於規定繳納期間內,要求稅捐稽徵機關查對更正。本題房屋稅計算錯誤屬「計算錯誤」,故應於繳納期間內申請查對更正,選C。若已逾繳納期間,即不得再依本條請求更正;至於復查,係對核定稅捐處分不服之行政救濟,須於繳款書送達後之法定期間內申請,與本題情形不同,故A、B、D均不可採。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