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地方三等 財稅行政 民法

第16題

下列關於占有狀態及占有人之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下列關於占有狀態及占有人之敘述,何者錯誤? A. 出租人對出租物之占有為間接占有 B. 依僱用人指示對物為占有之受僱人為該物之直接占有人 C. 竊取他人印章存摺後至存款銀行請求付款者,為該債權之準占有人 D. 占有輔助人對於侵奪其占有之行為,得以己力防禦之

官方答案

  • 答案:B. 依僱用人指示對物為占有之受僱人為該物之直接占有人

解析

民法第942條規定,受僱人、學徒、家屬或基於其他類似關係,受他人指示而對物有管領力者,僅該他人為占有人。故受僱人僅屬占有輔助人,不具占有人地位,B錯誤。出租人經承租人媒介而間接占有租賃物,A正確;竊取存摺印章冒領存款者,外觀上足認其為債權人,屬債權之準占有人(民法第966條),C正確;依民法第961條,占有輔助人亦得行使第960條之自力防禦權,D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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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