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地方三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21題
有關房屋稅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①繼承取得共有房屋之稅率為1.5%~2.4% ②房屋稅以每年3 月之末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於每年5 月開徵 ③房屋稅為地方稅,直…
題目
有關房屋稅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①繼承取得共有房屋之稅率為1.5%~2.4% ②房屋稅以每年3 月之末日為納稅義務基準日,於每年5 月開徵 ③房屋稅為地方稅,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歸戶個人所有房屋,供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合計3 戶以內享有自住優惠稅率1.2%,超過3 戶則課徵差別稅率 ④營利事業所有房屋現值在新臺幣10 萬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 ⑤起造人持有住家用之待售房屋,於起課房屋稅二年內,稅率最低不得少於2%,最高不得超過3.6%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③④ D. ①④⑤
官方答案
- 答案:C. ②③④
解析
②錯誤:房屋稅之納稅義務基準日為每年2月之末日,5月開徵,題目所稱3月之末日有誤。③錯誤:自住房屋優惠稅率1.2%係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為限,並由稽徵機關全國歸戶,並非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各自歸戶。④錯誤:房屋現值10萬元以下免徵房屋稅,僅限自然人持有之住家房屋且全國合計3戶以內,營利事業所有房屋不適用。①繼承取得共有房屋稅率1.5%~2.4%、⑤起造人待售住家用房屋起課2年內稅率2%~3.6%,均屬正確,故選C。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