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地方三等 統計 統計學
第1題
假設某抗肥胖藥物可由政府補助之條件如下: 條件一:有心疾者、且身高體重指數(body-massindex,簡稱BMI)大於28; 條件二:無心疾者、且BMI 大…
題目
假設某抗肥胖藥物可由政府補助之條件如下: 條件一:有心疾者、且身高體重指數(body-massindex,簡稱BMI)大於28; 條件二:無心疾者、且BMI 大於32。 已知有心疾者占總人口的10%。若有心疾者的BMI 平均值為25、標準 差為5;無心疾者的BMI 平均值為22、標準差為4。請回答下列問題: (每小題10 分,共20 分) 試問無心疾者中,有多少比例可獲補助? 若有心疾者與無心疾者的BMI 分別都服從常態分配,試問可獲補助者 中,屬於有心疾者的比例為何?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符號與已知條件:令 H 表有心疾、H′ 表無心疾,B 表 BMI 值。已知 P(H)=0.10、P(H′)=0.90,且 B|H~N(25, 5²)、B|H′~N(22, 4²)。補助條件為「H 且 B>28」或「H′ 且 B>32」,兩事件互斥,故可獲補助機率為兩者相加。標準化採 Z=(B−μ)/σ,再查標準常態表。
- 二、無心疾者獲補助之比例:在 H′ 族群中,P(B>32|H′)=P(Z>(32−22)/4)=P(Z>2.5)=1−0.9938=0.0062,即約 0.62%。由於門檻高出該族群平均數 2.5 個標準差,符合條件二者相當稀少,僅約千分之六。
- 三、獲補助者中屬有心疾者之比例(貝氏定理):分子為 P(H 且 B>28)=0.10×P(Z>(28−25)/5)=0.10×P(Z>0.6)=0.10×0.2743=0.02743;分母另需加上無心疾且合格者 0.90×0.0062=0.00559,合計 0.03302。故 P(H|補助)=0.02743/0.03302≒0.8307,約 83.07%。
- 四、政策意涵與限制:結果顯示補助名單將以有心疾者為主(約八成三),反映條件一之 BMI 門檻相對寬鬆。惟常態假設僅於第二小題明示,第一小題若實際分布右偏,比例僅為近似值;且以 BMI 為唯一判準,未納入腰圍、血糖、年齡等代謝指標,易產生誤納與漏納,宜搭配醫師專業評估作最後認定。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