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地方三等 法制 民法
第3題
下列關於代理之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下列關於代理之敘述,何者錯誤? A. 甲對於自己5 歲兒子贈送房屋,係屬自己代理 B. 乙擅自以丙之名義,將丙收藏之名畫出售於惡意丁,並交付之。乙之行為係無權代理,效力未定 C. 甲委託乙購買一克拉鑽戒,並授與代理權。乙以甲之名義,與丙訂立購買鑽戒之契約。未料,乙受到丙詐欺,買到假鑽戒。因此,甲得撤銷該買賣契約 D. 甲授與代理權於17 歲乙代為購買機車,但乙之父母並不知情。因為該代理權授與,須以意思表示為之,所以在乙之父母未同意前,乙之代理行為效力未定
官方答案
- 答案:D. 甲授與代理權於17 歲乙代為購買機車,但乙之父母並不知情。因為該代理權授與,須以意思表示為之,所以在乙之父母未同意前,乙之代理行為效力未定
解析
本題考代理制度。民法第106條禁止自己代理,甲以5歲兒子法定代理人身分,與自己訂立贈與契約,原則上屬自己代理,A正確。乙無代理權而以丙名義出售名畫,依民法第170條,契約效力未定,B正確。乙受丙詐欺,依民法第105條,詐欺事實之有無原則上就代理人決之,甲為本人得撤銷,C正確。代理權授與係本人單方意思表示,且依民法第104條,代理人所為意思表示不因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而受影響;17歲乙得為代理人,其代理行為直接對甲生效,不因父母未同意而效力未定,故D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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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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