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地方三等 法制 民法

第19題

甲將其所有A 地設定普通地上權於乙,無支付地租之約定。甲復將其所有B 地設定10 年期限之普通地上權於丙,有支付地租之約定。甲又將其所有C 地設定未定有期限之普…

題目

甲將其所有A 地設定普通地上權於乙,無支付地租之約定。甲復將其所有B 地設定10 年期限之普通地上權於丙,有支付地租之約定。甲又將其所有C 地設定未定有期限之普通地上權於丁,有支付地租之約定。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丙得支付未到期之2 年分地租後,拋棄其地上權 B. 丁得支付3 年分地租後,拋棄其地上權 C. 丙拋棄其地上權時,應於1 年前通知甲 D. 乙得隨時拋棄其地上權

官方答案

  • 答案:D. 乙得隨時拋棄其地上權

解析

民法第835條第3項規定,地上權無支付地租之約定者,地上權人得隨時拋棄其地上權,乙之地上權既無地租約定,自得隨時拋棄,D正確。A部分,定有期限並有地租約定者,依同條第1項須支付未到期之三年分地租後始得拋棄,A稱二年,不足。C部分,現行法並未課以拋棄前一年通知土地所有人之義務,C無依據。故選D。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