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地方三等 法制 民法
第3題
下列關於消滅時效中斷之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下列關於消滅時效中斷之敘述,何者正確? A. 消滅時效中斷,乃是於時效將完成時,為避免債務人不清償,而允許時效期間接續延長 B. 時效,因承認而中斷者,若於承認後6 個月內不起訴,視為不中斷 C. 時效,因起訴而中斷者,若撤回其訴,或因不合法而受駁回之裁判,其裁判確定,視為不中斷 D. 因起訴而中斷之時效,自受確定判決,或因其他方法訴訟終結時,重行起算之時效期間,均為5 年
官方答案
- 答案:C. 時效,因起訴而中斷者,若撤回其訴,或因不合法而受駁回之裁判,其裁判確定,視為不中斷
解析
民法第132條規定:時效因起訴而中斷者,若撤回其訴,或因不合法而受駁回之裁判確定,視為不中斷。選項A描述係時效延長(停止)而非中斷;B錯誤,承認中斷無6個月起訴限制;D錯誤,中斷後重行起算之時效期間依原定期間,不一律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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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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