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四等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43題

居住於臺北市之甲對交通部徵收其位於高雄市之土地,提起確認徵收無效之訴,下列何法院有管轄權?

題目

居住於臺北市之甲對交通部徵收其位於高雄市之土地,提起確認徵收無效之訴,下列何法院有管轄權? A.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B. 臺北高等行政法院 C.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D.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官方答案

  • 答案:D.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

解析

本題考查行政訴訟法第9條第1項關於土地管轄之規定:對於不動產提起之訴訟,由該不動產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管轄。徵收土地屬不動產爭議,土地位於高雄市,故由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管轄。行政訴訟採高等行政法院為第一審,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僅管轄簡易訴訟程序事件(行訴法第6條),本案不屬簡易事件。選項A、B為原告住所地法院,非專屬管轄;選項C層級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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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