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四等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22題
有關權利之行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有關權利之行使,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權利之行使受憲法保障,法律不能加以限制 B. 權利之行使不得專以損害他人為目的 C. 權利之行使,應依誠實及信用之方法為之 D. 權利之行使不得違反善良風俗
官方答案
- 答案:A. 權利之行使受憲法保障,法律不能加以限制
解析
權利的行使雖受憲法保障,但並非絕對不可限制;依憲法第23條,立法者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得以法律限制之,並受比例原則拘束。民法第148條亦明定,權利行使不得專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為之,且不得違反公共利益或以損害他人為主要目的,違反善良風俗者亦不受保護。故A稱法律不能加以限制,顯屬錯誤,其餘B、C、D均符合誠信原則與權利濫用禁止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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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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