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四等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15題
南投縣南投市公所辦理自治事項違背交通部訂定之法規者,依地方制度法應如何處理?
題目
南投縣南投市公所辦理自治事項違背交通部訂定之法規者,依地方制度法應如何處理? A. 由交通部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B. 由內政部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C. 由南投縣政府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D. 由南投市民代表會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官方答案
- 答案:C. 由南投縣政府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解析
地方制度法第75條按層級分別規定對自治事項的監督: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鄉(鎮、市)公所辦理自治事項有相同情形者,則由縣政府為之。南投市公所屬鄉(鎮、市)層級,其上級監督機關為南投縣政府,縱所違背者為交通部訂定之法規,仍應由縣政府撤銷,故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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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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