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地方四等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概要

第23題

有關地方政府間合作或跨域治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有關地方政府間合作或跨域治理,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地方政府間得簽訂行政契約成立區域合作組織,共同推動淨零碳排業務 B. 地方政府間得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後設立組織經營捷運公車等合辦事業 C. 地方政府間所簽訂之協議或行政契約應報請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核備 D. 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對地方政府跨域合作事項應優先給予補助或協助

官方答案

  • 答案:C. 地方政府間所簽訂之協議或行政契約應報請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核備

解析

地方制度法第24條之1規定,地方自治團體為處理跨區域事務,得成立區域合作組織、訂定協議或行政契約,並報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備查」。C 誤寫成「核備」;備查只是事後知悉,核備則須經核准,兩者不同,因此 C 錯誤。同法第24條之2明定合辦事業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後得設組織經營,B 正確;第24條之3明定共同上級業務主管機關對跨域合作應優先補助或協助,D 正確。A 以行政契約推動淨零碳排,屬第24條之1所允許的合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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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