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四等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26題

簽證之停留期限,其定義為下列何者?

題目

簽證之停留期限,其定義為下列何者? A. 簽證效期內,持證人可持憑來我國之入境期限 B. 外交部核發外國護照以憑前來我國之許可 C. 自入境之翌日起算,得在我國境內停留之期限 D. 簽證核發之當日起算,持證人可有效持憑來我國之期限

官方答案

  • 答案:C. 自入境之翌日起算,得在我國境內停留之期限

解析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2 條第 9 款定義,「停留期限」指自入境之翌日起算,得在我國境內停留之期限。選項 A 說明為簽證效期內可入境之期限,屬「簽證效期」;選項 B 為簽證定義;選項 D 為簽證效期起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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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