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四等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27題
有關我國護照上之姓名規範,下列何者正確?
題目
有關我國護照上之姓名規範,下列何者正確? A. 中文姓名得加列別名,以資辨別 B. 護照中文姓名及外文姓名均以一個為限 C. 國民身分證未記載外文姓名之國民,其護照外文姓名之字母含字間在內不得超過三十個字母 D. 外文姓名得列別名,其增刪變更不受限制
官方答案
- 答案:B. 護照中文姓名及外文姓名均以一個為限
解析
依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 6 條規定,護照中文姓名及外文姓名均以一個為限,不得加列別名。選項 A 錯誤於中文姓名得加列別名;選項 C 錯誤於國民身分證未記載外文姓名者,其護照外文姓名字母含字間不得超過 40 個字母(非 30 個);選項 D 錯誤於外文姓名得列別名且增刪變更不受限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