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四等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33題

下列何種情況,得申請補發護照?

題目

下列何種情況,得申請補發護照? A. 護照製作有瑕疵 B. 護照遺失 C. 護照污損不堪使用 D. 所持護照非屬現行最新式樣

官方答案

  • 答案:B. 護照遺失

解析

護照條例將護照之換發與補發分開處理:護照遺失者,應申請補發,故B正確。護照製作有瑕疵、污損不堪使用,或所持護照非屬現行最新式樣,均屬得申請換發之情形;補發則是原護照滅失後,使持照人重新取得護照,二者事由不同。實務上申請補發並應檢附遺失報案證明等文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