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四等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39題

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經扣留者,得處該船舶所有人、營運人或船長、駕駛人罰鍰。該罰鍰由那一機關訂定裁罰標準,並執行之?

題目

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經扣留者,得處該船舶所有人、營運人或船長、駕駛人罰鍰。該罰鍰由那一機關訂定裁罰標準,並執行之? A. 財政部關務署 B.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 C. 內政部移民署 D. 海岸巡防機關

官方答案

  • 答案:D. 海岸巡防機關

解析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80條之1,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主管機關得逕行驅離、扣留船舶或物品、留置人員或為必要之防衛處置,並得對船舶所有人、營運人、船長或駕駛人處以罰鍰,以遏止越界捕魚、走私及偷渡。此類案件多在海上第一線查獲,具高度機動性與專業性,故罰鍰之裁罰標準由海岸巡防機關訂定並執行,現由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辦理。A 關務署掌理關稅與邊境查緝,B 海軍司令部掌理軍事作戰,C 移民署掌理入出國及居留事務,均非本條所定之裁罰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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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