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四等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4題
有關外國人申請歸化時,依法得免附部分文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有關外國人申請歸化時,依法得免附部分文件,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為我國人之配偶,免附外僑居留證 B. 未婚之成年子女,免附財力證明 C. 在臺就業已取得外僑永久居留證者,免附財力證明 D. 外國人出境未超過3 個月者,免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官方答案
- 答案:C. 在臺就業已取得外僑永久居留證者,免附財力證明
解析
依國籍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2項第3款:在臺灣地區已取得外僑永久居留證者,申請歸化免附財力證明書。選項A錯誤:為我國人配偶仍須檢附外僑居留證;選項B錯誤:未婚成年子女仍須檢附財力證明(除符合免附條件外);選項D錯誤:外國人出境未超過3個月僅免附國外無犯罪紀錄證明,國內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仍須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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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