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四等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11題

關於跨國(境)婚姻媒合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關於跨國(境)婚姻媒合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經內政部移民署許可,得設立跨國(境)婚姻媒合公司或商號 B. 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做為營業項目 C. 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 D. 任何人不得於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以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散布、播送或刊登跨國(境)婚姻媒合廣告

官方答案

  • 答案:A. 經內政部移民署許可,得設立跨國(境)婚姻媒合公司或商號

解析

入出國及移民法明文規定,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作為營業項目,亦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並且任何人不得於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使公眾得知之方法,散布、播送或刊登跨國婚姻媒合廣告。其立法目的在避免婚姻媒合商品化、剝削弱勢之一方。因此縱經內政部移民署許可,仍不得設立以跨國婚姻媒合為營業項目之公司或商號,A所述「經許可即得設立」顯與規定不符,為錯誤敘述。B、C、D所述均與上開規定意旨相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