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四等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3題

大陸地區人民以下列何種事由申請來臺停留者,於符合法定要件後,即得申請在臺居留?

題目

大陸地區人民以下列何種事由申請來臺停留者,於符合法定要件後,即得申請在臺居留? A. 長期探親 B. 商務研習 C. 投資經營管理 D. 協助體育國家代表隊培訓

官方答案

  • 答案:A. 長期探親

解析

大陸地區人民以長期探親事由申請來臺,其探親對象為在臺設有戶籍之配偶或一定親屬,具有依親之性質,於符合兩岸條例第17條所定依親居留要件後,即得申請在臺居留,故選 A。B 商務研習、C 投資經營管理、D 協助體育國家代表隊培訓,均屬短期交流或專業活動之停留事由,停留期間屆滿即應出境,不因該等事由而取得申請居留之資格。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