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四等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考古題與答案

民國112年 地方四等 戶政 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收錄考選部官方試題與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共 50 題可線上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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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

題目與答案

第1題

在香港或澳門登記之民用航空器,須經那個政府部會許可,始得於臺灣地區與香港或澳門間飛航? A. 交通部 B. 外交部 C. 大陸委員會 D. 內政部

參考解答

  • 答案:A. 交通部

解析: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規範臺灣地區與香港、澳門間之航空運輸;在香港或澳門登記之民用航空器,須經交通部許可,始得飛航於臺灣地區與香港或澳門之間。交通部為民用航空事業之中央主管機關,飛航許可、航權安排及相關證照均由其掌理。外交部處理外交事務,大陸委員會負責港澳政策之統籌協調,內政部掌理戶政、入出國(境)事務,三者均非民航主管機關,故選A。

第2題

以下列何者事由申請來臺居留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得隨同申請? A. 經內政部審查通過,來臺傳教弘法者 B. 經經濟部審查通過,在臺灣地區有新臺幣6 百萬元以上之投資者 C. 經教育部核准來臺就學者 D. 經勞動部許可來臺從事技術性工作者

參考解答

  • 答案:C. 經教育部核准來臺就學者

解析:依「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港澳居民得申請居留之事由包含傳教弘法、投資、就學及工作等。其中經教育部核准來臺就學者,性質上屬短期進修,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得隨同申請居留;至於經內政部審查通過來臺傳教弘法、經經濟部審查通過在臺投資新臺幣六百萬元以上,以及經勞動部許可來臺從事技術性工作,均屬長期居留事由,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得隨同申請。故本題應選C。

第3題

大陸地區人民以下列何種事由申請來臺停留者,於符合法定要件後,即得申請在臺居留? A. 長期探親 B. 商務研習 C. 投資經營管理 D. 協助體育國家代表隊培訓

參考解答

  • 答案:A. 長期探親

解析:大陸地區人民以長期探親事由申請來臺,其探親對象為在臺設有戶籍之配偶或一定親屬,具有依親之性質,於符合兩岸條例第17條所定依親居留要件後,即得申請在臺居留,故選 A。B 商務研習、C 投資經營管理、D 協助體育國家代表隊培訓,均屬短期交流或專業活動之停留事由,停留期間屆滿即應出境,不因該等事由而取得申請居留之資格。

第4題

下列有關內政部移民署對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所實施面談之敘述,何者正確? A. 實施面談人員以2 人一組為原則,須指定薦任7 職等以上人員,方得僅由1 人實施 B. 實施面談時,經受面談者同意,得於夜間為之,並於20 時截止受理 C. 申請人如有臺灣地區配偶或親屬者,必要時,其臺灣配偶或親屬亦應接受訪談 D. 實施面談時,應由面談人員當場製作面談紀錄,必要時,得全程錄音

參考解答

  • 答案:C. 申請人如有臺灣地區配偶或親屬者,必要時,其臺灣配偶或親屬亦應接受訪談

解析: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14條第3項規定,移民署實施面談時,申請人如有臺灣地區配偶或親屬者,必要時,其臺灣地區配偶或親屬亦應接受訪談。選項A錯誤:面談人員以2人一組為原則,但無「薦任7職等以上始得單獨實施」規定;選項B錯誤:面談原則於辦公時間進行,夜間面談非常態且無「20時截止」規定;選項D錯誤:面談應全程錄音錄影(非「必要時得全程錄音」),且製作面談紀錄為必須。

第5題

內政部移民署專勤隊人員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於公共場所執行查察職務時,得對下列何人查證身分? A. 受我國法院通緝之設有戶籍國民 B. 違反交通規則之外國人 C. 被通報逾期居留之香港居民 D. 公開聚賭之大陸地區人民

參考解答

  • 答案:C. 被通報逾期居留之香港居民

解析:入出國及移民法賦予移民署執行職務人員於公共場所查察時,對有事實足認涉及非法入出國、非法居留、非法工作等入出國及居留事項之人查證身分之權限。香港居民經通報逾期居留,即屬有事實足認其非法居留,為得查證身分之對象。A 之通緝國民、B 之交通違規外國人、D 之公開聚賭大陸地區人民,分別屬警察或司法機關依刑事、交通法規處理的範疇,與入出國及居留事項無直接關聯,非本條查察對象。故選 C。

第6題

外交部及駐外館處受理簽證申請,就其決定准駁之考量因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在我國境內或境外有犯罪紀錄者,得拒發簽證 B. 應衡酌申請人個別情形 C. 應衡酌國家利益及其國家與我國關係 D. 為維護申請人權益,拒發簽證時,應附理由

參考解答

  • 答案:D. 為維護申請人權益,拒發簽證時,應附理由

解析:外國護照簽證條例規定,外交部及駐外館處受理簽證申請時,應衡酌申請人之個別情形、國家利益以及申請人所屬國家與我國的關係;申請人在境內外有犯罪紀錄,或有事實足認其有危害我國利益之虞者,得拒發簽證。且簽證准駁屬高度裁量事項,拒發簽證時得不附理由,以兼顧國家利益與外交考量。故 A、B、C 均符合規定,D 稱「應附理由」與規定相反,為本題錯誤者,應選 D。

第7題

依據護照條例規定,下列何者屬應換發護照的情形? A. 所持護照非屬現行最新式樣 B. 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變更 C. 護照所餘效期不足一年 D. 因天災、事變或其他特殊情形致護照滅失

參考解答

  • 答案:B. 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變更

解析:護照條例將護照的換發區分為「應」換發與「得」換發。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如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變更時,因涉及身分識別的正確性,應申請換發,B 正確。所持護照非屬現行最新式樣、或所餘效期不足一年,屬於得申請換發的情形,並非強制,故 A、C 不符「應換發」。護照因天災、事變或其他特殊情形致滅失者,應申請補發而非換發,D 亦不符。故選 B。

第8題

機長發現飛機上所搭載之外國乘客未具入國許可證件時,應為下列何種處置最為恰當? A. 通報內政部移民署將其強制驅逐出國,並暫予收容 B. 安排當日或最近班次運輸工具,將其遣送出國 C. 通報警察機關,將其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D. 通知該乘客原籍國之移民機關派員接返

參考解答

  • 答案:B. 安排當日或最近班次運輸工具,將其遣送出國

解析: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航空器機長發現所搭載乘客未具備有效護照、簽證或其他入國許可證件時,應通知內政部移民署,並由運輸業者安排當日或最近班次之運輸工具將其載運出國,此即實務上所稱原機遣返。此類乘客尚未合法入國,不涉及暫予收容或強制驅逐程序,亦非刑事案件,故 A、C 不當;遣返義務在運輸業者與機長,並非通知其原籍國派員接返,D 亦非適法處理方式。故選 B。

第9題

陳男為香港居民,在臺就學取得博士學位並於2021 年6 月經許可在臺居留擔任公立大學教師。請問陳男最快於何年何月始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 A. 2022 年6 月 B. 2023 年6 月 C. 2024 年6 月 D. 2026 年6 月

參考解答

  • 答案:C. 2024 年6 月

解析:依《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辦法》第8條第1項第2款:香港澳門居民在台灣地區依法連續居留滿3年,每年在台灣地區合法居住183日以上,且有相當資產或專門技能足以自立,或在台灣地區擔任公立學校教師滿3年,得申請定居。陳男2021年6月許可居留擔任公立大學教師,最快需連續居留滿3年,即2024年6月始得申請定居。選項A、B年資未滿3年;選項D年資超過。

第10題

臺灣地區人民與大陸地區人民結婚之效力,依: A. 臺灣地區之法律 B. 大陸地區之法律 C. 行為地之法律 D. 結果地之法律

參考解答

  • 答案:A. 臺灣地區之法律

解析:本題考查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5條第1項。規定:臺灣地區人民與大陸地區人民結婚,其結婚效力,依臺灣地區法律。此為法律明文規定之準據法原則,旨在保障臺灣地區人民權益,避免適用大陸地區法律產生不利後果。B項大陸地區法律不適用。C項行為地法原則適用於一般涉外民事法律行為,但兩岸關係條例為特別法優先適用。D項結果地法非適用原則。

第11題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為辦理護照核發作業,得向內政部移民署取得下列何種資料? A. 兵役資料 B. 國籍變更資料 C. 國民身分證補發資料 D. 依法律限制或禁止出國資料

參考解答

  • 答案:D. 依法律限制或禁止出國資料

解析:護照核發是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的職權,核發前必須確認申請人有無依法被限制出境或禁止出國,例如涉及刑事案件、欠繳稅款而遭限制出境等;這類管制資料由內政部移民署建置並管理,領事事務局可透過資訊系統查詢取得,作為准駁護照的依據。兵役資料、國籍變更資料、國民身分證補發資料,都與入出境管制沒有直接關聯,並非辦理護照核發時所必要取得的標的,因此A、B、C均非本題所問的資料。

第12題

有關居留簽證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 在我國境內核發之居留簽證,得持憑入境 B. 駐外館處簽發之居留簽證一律為單次入境 C. 長期居留係指擬在我國境內作超過一年之居留者 D. 長期居留簽證由內政部移民署核發

參考解答

  • 答案:B. 駐外館處簽發之居留簽證一律為單次入境

解析:依外國護照簽證條例,簽證分為外交、禮遇、停留、居留四類;外交、禮遇及停留簽證得視實際需要核發單次或多次,居留簽證則以單次入境為限,故駐外館處簽發的居留簽證一律為單次入境。A錯誤:在我國境內核發的居留簽證,是供已入境者轉換居留身分使用,不得持憑入境。C錯誤:居留是指在我國居住期間超過六個月,並非超過一年。D錯誤:簽證由外交部或駐外館處核發,內政部移民署負責的是居留許可與外僑居留證。

第13題

日本前首相麻生太郎前於2023 年8 月來臺訪問時,其適用下列何種簽證入境我國? A. 禮遇簽證 B. 停留簽證 C. 居留簽證 D. 外交簽證

參考解答

  • 答案:A. 禮遇簽證

解析:外國護照簽證條例將簽證分為外交、禮遇、停留及居留四類。外交簽證發給派駐我國的外交人員及其眷屬;禮遇簽證則發給外國卸任元首、政府首長、國會議員等重要人士,以示禮遇並便利通關。麻生太郎為日本前首相,2023年8月應邀來臺訪問,其身分既非現任駐臺使節,來臺目的也非一般觀光或長期居留,外交部因此核發禮遇簽證。停留簽證供短期停留的一般外籍人士使用,居留簽證供擬居留六個月以上者使用,外交簽證則以現任外交人員為對象,均不適用於本案。

第14題

王君係在臺灣出生之我國國民,同時兼具美國國籍,其首次出國時,應持何種證照經內政部移民署查驗出國? A. 美國護照 B. 外國政府核發之旅行文件 C. 中華民國護照 D. 外僑居留證

參考解答

  • 答案:C. 中華民國護照

解析:具雙重國籍的我國國民,入出國時仍應持用中華民國護照;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國民入出國應經查驗,並持憑有效護照。王君在臺灣出生且具有我國國籍,首次出國自應向外交部申請中華民國護照,經內政部移民署查驗後出境。美國護照及外國政府核發的旅行文件,是外國人入出境所使用的證件;外僑居留證則是發給獲准在臺居留的外國人。王君為本國國民,不適用該二類證件,故選C。

第15題

內政部移民署對於違法之外國人處分暫予收容,乃是為了保全: A. 強制驅逐出國處分之手段 B. 收容替代處分之手段 C. 禁止入國處分之手段 D. 限令出國處分之手段

參考解答

  • 答案:A. 強制驅逐出國處分之手段

解析:暫予收容是一種保全措施,目的在確保「強制驅逐出國」處分得以實現,避免外國人在處分確定或執行前脫離管制。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外國人經處分強制驅逐出國,於執行前有逃逸之虞,或不能依規定限期離境者,得暫予收容;收容並非獨立處罰,而是依附於驅逐出國處分的保全手段。收容替代處分(如具保、定期報到)本身是收容的替代措施,並非收容所保全的對象;禁止入國與限令出國則屬不同的管制處分,與收容之間並無此種保全關係。

第16題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之規定,為執行強制驅逐出國處分,外國受刑人因刑期執行完畢釋放,監獄或相關矯正機關應通知下列何者? A. 案件繫屬之警察機關 B. 內政部移民署 C. 所轄之地方檢察署 D. 所轄之地方法院

參考解答

  • 答案:B. 內政部移民署

解析:外國人受強制驅逐出國處分,卻因案在監執行時,須待刑期執行完畢才能執行驅逐。為使權責機關及時接手辦理遣送事宜,入出國及移民法明定,監獄或相關矯正機關於該外國人刑期執行完畢釋放時,應通知內政部移民署,由移民署依法執行強制驅逐出國。警察機關、地方檢察署或地方法院並非驅逐出國處分的執行機關,也不負責遣送出國事宜,故不負此項通知義務,A、C、D均非正確。

第17題

內政部移民署對在臺居留之外籍配偶於執行強制驅逐出國處分前,應召開審查會審查,最主要在於保障其何種權利? A. 集會與結社自由權 B. 參政權 C. 工作與財產權 D. 婚姻與家庭團聚權

參考解答

  • 答案:D. 婚姻與家庭團聚權

解析:外籍配偶在臺居留並與配偶共同生活,涉及憲法第22條所保障的婚姻與家庭團聚權,也是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重視的家庭團聚價值。強制驅逐出國將造成家庭分離,影響配偶及子女的家庭生活,故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對在臺居留的外籍配偶執行強制驅逐出國前應召開審查會,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的機會,並斟酌婚姻真實性、家庭生活狀況等因素,以符合比例原則。集會結社自由、參政權、工作與財產權雖可能連帶受影響,但審查會設計的核心在避免家庭破碎,故選D。

第18題

父母持有外僑居留證且已滿18 歲之在臺居留外國人,符合下列何種情形者,得申請在臺延期居留? A. 未滿14 歲入國,每年居住超過183 日 B. 曾在我國合法累計居留10 年,每年居住超過270 日 C. 在我國出生,曾在我國合法累計居留5 年,每年居住超過270 日 D. 曾在我國合法累計居留5 年,每年居住超過183 日

參考解答

  • 答案:B. 曾在我國合法累計居留10 年,每年居住超過270 日

解析: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依親居留的外國人年滿十八歲後,仍得申請延期居留,其要件包括曾在我國合法累計居留十年,且每年居住超過二百七十日;或未滿十四歲入國,每年居住超過二百七十日。B所述「累計居留10年、每年居住超過270日」正符合法定門檻。A以「未滿14歲入國」為前提,但每年居住183日未達270日;D僅累計居留5年、每年183日,兩項均不足,故不適用。此類規定在保障長期在臺成長或生活的外國人,避免其成年後立即喪失居留資格。

第19題

下列何者進入大陸地區應經申請,並經內政部會同國家安全局、法務部、大陸委員會及相關機關組成之審查會審查許可? A. 退離職未滿3 年之縣(市)長 B. 現職之立法委員 C. 受政府機關委託從事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之法人 D. 受國防機關委託從事未涉及國家安全事務之個人

參考解答

  • 答案:C. 受政府機關委託從事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之法人

解析: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第4項明定,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應經申請,並經內政部會同國家安全局、法務部、大陸委員會及相關機關組成之審查會許可;其範圍包含受政府機關(構)委託、補助或出資從事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業務之個人、法人、團體或機構成員,故C正確。A之縣(市)長以現職者為限,退離職未滿3年之管制僅適用條文明列之機關人員;B立法委員不在列舉身分內;D須涉及國家安全、國家利益或機密公務,未涉及者不屬之。

第20題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應由下列何機關受理及審查? A. 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B. 大陸委員會 C.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D. 內政部移民署

參考解答

  • 答案:D. 內政部移民署

解析: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0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臺灣地區;有關許可之受理與審查,由主管機關即內政部(實務上由內政部移民署)辦理,故選項D正確。選項A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係受理外國人簽證、護照業務,非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之主管機關。選項B大陸委員會為兩岸政策之規劃、協調機關,不辦理個案受理審查。選項C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雖受委託處理兩岸文書驗證等事務,但並非法定之受理及審查機關。綜上,應向內政部移民署提出並由該署審查。

第21題

兩岸涉及政治議題之協議,於立法院審查該協議草案時,其法定最低出席及同意之立法委員比例為何? A. 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出席,及出席委員二分之一同意 B. 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同意 C. 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出席,及出席委員二分之一同意 D. 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同意

參考解答

  • 答案:B. 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同意

解析: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之3(政治議題協議之特別規定)規定,協議內容涉及政治議題者,行政院應於協議簽署後報請立法院審議;立法院審議時,應有「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以上之同意」,始得通過,故選項B正確。選項A(二分之一出席、二分之一同意)為一般法案之門檻,不適用於政治議題協議。選項C、D所定比例組合與法定門檻不符。此一提昇之門檻,係因兩岸政治性協議影響重大,透過更高之民主正當性要求予以把關。

第22題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從事教育講學專業交流活動,其停留期間依活動行程核定,最長不得逾: A. 1 個月 B. 3 個月 C. 6 個月 D. 1 年

參考解答

  • 答案:D. 1 年

第23題

大陸地區人民依據相關法令規定申請來臺從事個人旅遊,應檢附相關文件,經由交通部觀光署核准之旅行業代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許可,並由下列何者擔任保證人? A. 旅行業負責人 B. 旅行業承辦人 C. 交通部觀光署 D. 經大陸委員會核准之人

參考解答

  • 答案:A. 旅行業負責人

解析: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個人旅遊,應檢附相關文件,經交通部觀光署核准之旅行業代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許可,並由該旅行業負責人擔任保證人,就旅客來臺期間之行程與遵守法令負保證責任。B承辦人僅為實際經辦人員,不具保證人地位;C觀光署為主管機關,並非保證人;D係其他交流事由之保證規定,與個人旅遊有別。故選A。

第24題

有關國民出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於海洋委員會任職且涉及國家安全之人員出國,應先經其服務機關核准 B. 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出國,應向外交部申請許可 C.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出國,應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許可 D. 於國防部任職且涉及國家安全之人員出國,應向國家安全局申請許可

參考解答

  • 答案:A. 於海洋委員會任職且涉及國家安全之人員出國,應先經其服務機關核准

解析:依《國家安全法》第6條規定,涉及國家安全之人員出國,應先經其「服務機關」核准,始得出國。選項A稱於海洋委員會任職且涉及國家安全之人員,出國應先經其服務機關(即海洋委員會)核准,與法條相符,故正確。選項D稱國防部任職且涉及國家安全之人員應向國家安全局申請許可,與法條「服務機關核准」不符,應向國防部(服務機關)申請,故錯誤。選項B:設有戶籍國民出國已無須申請許可,且主管機關為內政部移民署而非外交部。選項C:無戶籍國民出國亦無須向移民署申請許可。故僅A正確。

第25題

有關大陸地區學生在臺就學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大陸地區人民得依法令規定申請來臺就讀軍警校院 B. 大陸地區學生在臺就學期間,僅可從事兼職之工作 C. 大陸地區學生在臺每學期註冊時,應檢附在學期間有效之醫療、傷害保險證明文件 D. 大陸地區學生之學雜費收費基準,由教育部統一訂定

參考解答

  • 答案:C. 大陸地區學生在臺每學期註冊時,應檢附在學期間有效之醫療、傷害保險證明文件

解析: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就讀專科以上學校辦法》規定,大陸地區學生(陸生)每學期註冊時,應檢附在學期間有效之醫療保險及傷害保險證明文件,以確保在臺就學期間之醫療保障,故選項C正確。選項A:陸生不得申請來臺就讀軍事、警政校院,故錯誤。選項B:陸生原則上不得從事工作(含兼職),受「三限六不」政策限制,非「僅可從事兼職工作」,故錯誤。選項D:陸生學雜費收費基準係由各該大專校院依權責訂定,並非由教育部統一訂定,故錯誤。綜上,僅C符合現行規定。

第26題

有關香港或澳門居民受聘僱在臺灣地區工作,其法律依據為下列何者? A. 準用就業服務法有關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聘僱、管理及處罰之規定 B. 準用就業服務法有關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處罰之規定 C. 準用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有關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處罰之規定 D. 準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有關大陸地區人士聘僱、管理及處罰之規定

參考解答

  • 答案:B. 準用就業服務法有關外國人聘僱、管理及處罰之規定

解析:香港或澳門居民受聘僱在臺灣地區工作,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之規定,其聘僱、管理及處罰,準用就業服務法有關外國人之規定,故選 B。立法上之所以採取準用外國人規定之方式,是因為港澳居民既不屬於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國民,也不屬於大陸地區人民,只能借助外國人的聘僱管理體系加以規範。A 所稱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是指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但在臺未設戶籍者,與港澳居民有別;C 的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以外國專業人才為對象,港澳居民不直接適用;D 的兩岸條例則是規範大陸地區人民,亦不及於港澳居民。

第27題

有關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來臺從事觀光活動之停留期間,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自入境之次日起,不得逾三十日 B. 自入境之次日起,不得逾十五日 C. 除大陸地區帶團領隊外,每年總停留期間不得逾九十日 D. 因疾病住院,未能依限出境者,應於停留期間屆滿前,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延期,每次不得逾十五日

參考解答

  • 答案:B. 自入境之次日起,不得逾十五日

解析: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其停留期間自入境之次日起不得逾十五日,故選 B。A 所稱三十日,與現行十五日之規定不合。C 的每年總停留期間不得逾九十日,並非觀光停留之規範內容。D 敘述的是因疾病住院而申請延期的問題,屬於停留期間屆滿前之例外處理,與本題所問的一般停留期間尚屬二事;觀光停留期滿仍應依限出境,逾期停留會影響日後申請。

第28題

臺灣地區人民依規定保證大陸地區人民入境者,有關擔任保證人之要件與義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應擔保支付入境後所支出之一切費用,但以新臺幣五萬元為上限 B. 於被保證人入境後無法自理生活時,負擔其生活費用 C. 三親等內之血親不得擔任保證人 D. 於被保證人依法須強制出境時,保證人不須負擔所需費用

參考解答

  • 答案:B. 於被保證人入境後無法自理生活時,負擔其生活費用

解析: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保證人除應擔保被保證人入境後遵守法令、按期出境外,於被保證人入境後無法自理生活時,並應負擔其生活費用,故選 B。A 稱擔保費用「以新臺幣五萬元為上限」,法令並無此金額上限之設計。C 稱三親等內血親不得擔任保證人,亦無此限制,實務上親屬常為保證人。D 稱保證人於被保證人須強制出境時不須負擔費用,與保證人應負擔強制出境所需費用之規定相反,故不可採。

第29題

有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所定之臺灣地區人民,下列何者屬之? A. 在臺灣地區出生,其父母均為大陸地區人民 B. 在大陸地區出生,其父母均為臺灣地區人民,且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者 C.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定居,並設有戶籍者 D. 曾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轉換身分為大陸地區人民,後依規定回復臺灣地區人民身分者

參考解答

  • 答案:C.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定居,並設有戶籍者

解析:兩岸條例第2條第3款明定,臺灣地區人民指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人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定居,並辦妥戶籍登記而設有戶籍者,其身分即轉換為臺灣地區人民,故選 C。A 僅在臺灣地區出生,父母均為大陸地區人民,若未在臺設籍,仍屬大陸地區人民。B 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依同條例第9條之1規定將喪失臺灣地區人民身分。可見判斷關鍵在於有無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而非出生地或父母身分。

第30題

有關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之收容管理,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基於隱私權保障,受收容人入所時,不得要求其按捺指紋識別及照相 B. 受收容人於收容期間所支出之必要費用,應由內政部移民署以公費支付 C. 大陸地區人民之收容管理,由大陸委員會設置之收容所為之 D. 受收容人請求攜帶未滿三歲之子女者,主管機關得准許之

參考解答

  • 答案:D. 受收容人請求攜帶未滿三歲之子女者,主管機關得准許之

解析:大陸地區人民及香港澳門居民收容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收容管理由內政部移民署設置之收容處所為之,C錯誤。第3條規定受收容人入所時應按捺指紋識別及照相,A錯誤。第9條規定必要費用除由受收容人支付外,由保證人支付;無力支付時由移民署支付,B錯誤。第7條規定受收容人請求攜帶未滿三歲之子女者,得准許之,D正確。

第31題

下列何者經內政部移民署許可者,可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業務? A. 公司或商號 B. 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法人 C. 移民業務機構 D. 甲種以上之旅行社

參考解答

  • 答案:B. 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法人

解析: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跨國(境)婚姻媒合不得為營業項目,從事該業務者以非以營利為目的之社團法人為限,並應經內政部移民署許可,故選 B。A 公司或商號以營利為目的,不得從事跨國婚姻媒合。C 移民業務機構雖可辦理移民相關業務,但婚姻媒合仍須由非營利社團法人為之。D 甲種旅行社同屬營利事業,亦不得從事是項業務。此一規範目的在避免婚姻媒合商品化,保障當事人權益。

第32題

某韓國人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在臺居留,因欠缺文件而被通知應予補正,惟該補正文件需返回韓國申請,依規定於多久期間內補正? A. 15 日 B. 1 個月 C. 2 個月 D. 3 個月

參考解答

  • 答案:D. 3 個月

解析:外國人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在臺居留,所附文件不全者,移民署應通知限期補正;依外國人停留居留及永久居留辦法之規定,補正期間為三個月,故選 D。A 十五日、B 一個月、C 二個月均非本題所定之補正期間。本題補正文件須返回韓國申請,正需較長期間,三個月之設計即足以因應;逾期未補正者,其居留申請將遭駁回。

第33題

A 君於美國出生,其母親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A 君業經教育部核准以僑生身分在臺就讀大學,則A 君應以下列何種身分及事由申請來臺就學最為適當? A.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居留 B. 外國人免簽入境 C.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定居 D. 外國人申請永久居留

參考解答

  • 答案:A.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居留

解析:A君在美國出生,母親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依國籍法第2條第1款規定,A君出生即取得中華民國國籍。但A君在海外出生且未在臺灣設籍,屬「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依《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辦法》及《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定居許可辦法》規定,此類人士來臺就學應申請「居留」,而非「定居」(定居通常指長期定居目的)或外國人身分。故以「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申請居留」最為適當。

第34題

外國人逾期居留未滿三十日,原申請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者,依法應如何處置? A. 經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規定處罰後,得向內政部移民署重新申請居留 B.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暫予收容 C. 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強制驅逐出國 D. 依外國護照簽證條例規定,廢止其居留簽證

參考解答

  • 答案:A. 經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規定處罰後,得向內政部移民署重新申請居留

解析: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5條第1項規定,外國人逾期居留未滿30日,原申請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者,入出國及移民署得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鍰,並限期令其出國;但得於處罰後,許其重新申請居留。選項B「暫予收容」係針對逾期居留達30日以上或有其他情形;選項C「強制驅逐出國」為逾期居留30日以上或經限期出國而不出國者;選項D引用《外國護照簽證條例》錯誤,裁罰依據為《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35題

最近十年內以護照遺失、滅失為由申請護照,達二次以上者,主管機關得縮短護照效期為多久? A. 五年以下 B. 一年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 C. 一年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 D. 三年以上五年以下

參考解答

  • 答案:C. 一年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

解析:依《護照條例》第12條第3項規定:最近10年內以護照遺失、滅失為由申請護照,達2次以上者,主管機關得縮短護照效期為1年6個月以上3年以下。選項A「五年以下」過於寬泛;選項B下限正確但上限錯誤;選項D下限錯誤。此規定旨在遏止頻繁遺失護照之情形。

第36題

役齡男子護照的效期與一般民眾相同,均為十年。試問何謂「役齡男子」? A. 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至屆滿三十六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男子 B. 年滿二十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至屆滿三十六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男子 C. 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至屆滿三十六歲之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男子 D. 年滿十五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至屆滿十八歲之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男子

參考解答

  • 答案:A. 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至屆滿三十六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男子

解析:依《護照條例》第5條第2項及《役齡男子出國規定》第2條規定,「役齡男子」指年滿18歲之翌年1月1日起,至屆滿36歲之年12月31日止之男子。此區間與兵役法徵集對象一致。選項B起算年齡錯誤(20歲);選項C終止時間錯誤(翌年12月31日);選項D年齡區間完全錯誤(15至18歲翌年)。

第37題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但依法令規定擔任下列何種工作職務,不受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之限制? A. 中小學教師 B. 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 C. 公營事業機關(構)人員 D. 國防機關(構)之文職人員

參考解答

  • 答案:B. 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

解析: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第17條第2項規定,大陸地區人民非在臺設籍滿10年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但依法令規定擔任「學術研究機構研究人員」、「公立大專校院專任教師」或「醫療機構醫事人員」等職務者,不受10年限制。選項A中小學教師、C公營事業人員、D國防機關文職人員均不在法定例外範圍內。

第38題

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經扣留者,由下列何一機關依規定裁罰? A. 大陸委員會 B. 內政部警政署 C. 內政部移民署 D. 海岸巡防機關

參考解答

  • 答案:D. 海岸巡防機關

解析: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80條之1第1項規定,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者,由海岸巡防機關依規定處罰(沒入船舶、漁獲物或處罰鍰)。執法主體為海岸巡防署及所屬機關(海岸巡防機關),非大陸委員會、警政署或移民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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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何者非屬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 A. 性別 B. 戶籍地 C. 出生地 D. 持照人外文姓名

參考解答

  • 答案:B. 戶籍地

解析:依《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6條及護照實務,護照資料頁(生物辨識資料頁)記載事項包括:護照號碼、姓名(中文及外文)、性別、出生日期、出生地、國籍、發照日期、效期、簽發機關、持照人簽名、臉部影像等。並未記載「戶籍地」(戶籍地僅見於國民身分證)。選項A性別、C出生地、D持照人外文姓名均為資料頁記載項目。

第40題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符合下列何種情形者,得免覓保證人? A. 已取得臺灣地區不動產所有權,並以該事由申請進入臺灣地區者 B. 以投資經營管理申請進入臺灣地區,但尚未實行投資者 C. 進入臺灣地區從事短期探親者 D. 進入臺灣地區從事教育講學者

參考解答

  • 答案:A. 已取得臺灣地區不動產所有權,並以該事由申請進入臺灣地區者

解析: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大陸地區人民已取得臺灣地區不動產所有權,並以該事由申請進入臺灣地區者,因其在臺已有財產可供負責,得免覓保證人。B以投資經營管理申請但尚未實行投資者,因無從證明投資事實,仍應覓保證人;C短期探親、D教育講學均非規定之免保證事由,仍須由符合資格者擔任保證人。故選A。

第41題

下列何者為大陸地區人民申請進入臺灣地區接受健康檢查或美容醫學之要件? A. 年滿十八歲 B. 有相當新臺幣十萬元以上存款 C. 年工資所得相當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 D. 持有銀行金融卡

參考解答

  • 答案:C. 年工資所得相當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

解析: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關於來臺接受健康檢查或美容醫學之規定,申請人須具備一定之年齡與財力條件,例如年工資所得相當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以確保其有支付醫療費用之能力,避免藉醫療名義來臺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A所稱十八歲並非規定之年齡門檻;B十萬元存款未達認定之財力數額;D持有銀行金融卡僅為支付工具,非財力證明方式。故選C。

第42題

大陸地區人民經中央相關主管機關核准,代表我國參加國際比賽或活動者,經外交部依規定許可持用我國普通護照。有關此種普通護照之規範,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效期為十年以下 B. 效期為三年以下 C. 護照註記頁併加蓋新字戳記 D. 護照註記頁併加蓋特字戳記

參考解答

  • 答案:C. 護照註記頁併加蓋新字戳記

解析:依《護照條例施行細則》第16條第3項:大陸地區人民經中央相關主管機關核准代表我國參加國際比賽或活動者,經外交部許可持用我國普通護照,其護照註記頁併加蓋「新」字戳記,效期為三年以下。選項C正確描述加蓋「新」字戳記。選項A效期錯誤(普通護照一般效期為10年,但此類專案效期三年以下)。選項B雖效期正確但非題目問之規範重點。選項D「特」字戳記係指大陸地區人民往來台灣地區通行證(大通證)相關註記,非普通護照。

第43題

臺灣地區公務員,國家安全局、國防部、法務部調查局及其所屬各級機關未具公務員身分之人員,應向下列何者申請許可,始得進入大陸地區? A. 內政部 B. 國防部 C. 大陸委員會 D. 外交部

參考解答

  • 答案:A. 內政部

解析: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規定,臺灣地區公務員,以及國家安全局、國防部、法務部調查局與其所屬各級機關未具公務員身分之人員,進入大陸地區應向內政部申請許可。此類人員因職務涉及國家安全與公務機密,須由內政部會同相關機關審查,許可後始得進入大陸地區。B國防部、C大陸委員會、D外交部均非本條所定之受理許可機關。故選A。

第44題

依據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所發布之簽證註記欄代碼表,「WH」係指下列何種註記事由或身分? A. 商務 B. 度假打工 C. 國際交流 D. 白領受僱移工

參考解答

  • 答案:B. 度假打工

解析:依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簽證註記欄代碼表,「WH」代表Working Holiday(度假打工)簽證,供青年進行度假打工文化交流使用。商務為「BU」,國際交流非標準代碼,白領受僱移工非WH類別。

第45題

有關護照遺失之相關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 護照經申報遺失後48 小時內尋獲者,該護照不視為遺失 B. 護照遺失係指遺失未逾效期護照之情形 C. 遺失護照,應向領事事務局或外交部各辦事處申請換發 D. 在大陸地區遺失護照,應檢附大陸地區公安部或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認證之報案證明文件申請補發

參考解答

  • 答案:B. 護照遺失係指遺失未逾效期護照之情形

解析:依《護照條例》第12條規定,護照遺失係指遺失未逾效期護照之情形。選項A遺失申報後48小時尋獲仍視為遺失,須換發;選項C遺失應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或各辦事處申請補發,非換發;選項D在大陸遺失應檢附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證明,非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認證。

第46題

有關臺灣地區人民與大陸地區人民間之民事事件,就其適用之準據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行為能力,依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協商確定之規定決定之 B. 臺灣地區人民與大陸地區人民間之民事事件,原則上適用大陸地區之法律 C. 依法應適用大陸地區之規定時,如該地區內各地方有不同規定者,依當事人戶籍地之規定 D. 民事法律關係之行為地或事實發生地跨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者,以大陸地區為行為地或事實發生地

參考解答

  • 答案:C. 依法應適用大陸地區之規定時,如該地區內各地方有不同規定者,依當事人戶籍地之規定

解析: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71條第2項規定,依法應適用大陸地區規定時,如該地區內各地方有不同規定者,依當事人戶籍地之規定。選項A行為能力依該條第1項規定應依當事人本籍地法律(即戶籍地),非協商確定;選項B原則適用臺灣地區法律;選項D行為地跨連兩地時,以行為人所在地法律為準,不以大陸地區為行為地。

第47題

依據民國112 年6 月28 日最新修正公布之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5 條規定,外國人依法申請永久居留時應符合的要件之一為「無不良素行,且無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之刑事案件紀錄。」試問申請人應向下列何者申請核發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A. 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 B. 內政部警政署 C. 內政部移民署各縣市專勤隊 D. 法務部各地方檢察署

參考解答

  • 答案:A. 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

解析: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5條及《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核發辦法》規定,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核發。內政部警政署為中央主管機關不直接核發;移民署專勤隊、檢察署無核發權限。

第48題

臺灣地區人民經由香港或澳門進入大陸地區者,適用下列何者法令規定? A. 入出國及移民法相關之規定 B. 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相關之規定 C.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之規定 D. 外國護照簽證條例相關之規定

參考解答

  • 答案:C.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之規定

解析:臺灣地區人民進入大陸地區,其往來許可、停留期間及相關管理,均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辦理;即使行程是先到香港或澳門再轉進大陸,進入大陸地區的行為仍屬兩岸條例規範的範圍,不因過境港澳而改適用其他法令。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規範的是臺灣地區與香港、澳門之間的往來事項;入出國及移民法處理國民入出國與外國人入出境的一般事項;外國護照簽證條例則是針對外國護照的簽證核發。因此本題應選 C。

第49題

有關停留簽證,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停留簽證之入境次數僅限單次 B. 停留簽證之效期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C. 停留簽證適用於持本國護照,而擬在我國境內作短期停留之人士 D. 短期停留係指擬在我國境內每次作不超過90 日之停留者

參考解答

  • 答案:B. 停留簽證之效期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解析:停留簽證依外國護照簽證條例發給,適用對象是持外國護照、擬在我國境內短期停留的外國人;所稱短期停留,指每次停留不超過六個月。停留簽證可分單次與多次入境,效期最長不得超過五年。故 A 稱僅限單次、C 稱持本國護照、D 稱每次不超過九十日,均與規定不符。本題正確者為 B,考點在於區分「簽證效期」與「每次停留期限」兩個不同概念。

第50題

有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婚姻關係,就判決離婚之事由,依下列何者之規定? A. 在大陸地區結婚者,依大陸地區之法律 B. 依臺灣地區之法律 C. 依離婚行為地之法律 D. 依結婚行為地之法律

參考解答

  • 答案:B. 依臺灣地區之法律

解析: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就兩岸婚姻的準據法採分割適用:結婚或兩願離婚的方式及其他要件,依行為地之規定;至於判決離婚之事由,則依臺灣地區之法律。本題問的是「判決離婚之事由」,因此不問結婚地或離婚行為地,一律適用臺灣地區法律,B 正確。A 以結婚地法律、C 以離婚行為地法律、D 以結婚行為地法律,均混淆了兩願離婚與判決離婚的準據法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