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地方四等 戶政 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
第10題
關於戶籍登記之記事登載,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關於戶籍登記之記事登載,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被認領者,父姓名欄應登載生父姓名 B. 被收養者,應登載養父母與本生父母姓名 C. 被終止收養者,養父母姓名應刪除 D. 監護、輔助、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應於雙方當事人之戶籍資料均予記事
官方答案
- 答案:B. 被收養者,應登載養父母與本生父母姓名
解析
依戶籍法施行細則第 54 條及相關規定:被收養者戶籍登記僅登載養父母姓名,不登載本生父母姓名(本生父母關係因收養而消滅,故不併列)。選項 A 正確:被認領者父姓名欄登載生父姓名。選項 C 正確:終止收養者養父母姓名應刪除。選項 D 正確:監護、輔助、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應於雙方當事人戶籍資料均予記事。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