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四等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9題
下列關於不動產物權行為之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下列關於不動產物權行為之敘述,何者錯誤? A. 應以書面為之 B. 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C. 應以雙方當事人之合意為之 D. 應作成公證書
官方答案
- 答案:D. 應作成公證書
解析
民法第758條規定,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移轉或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且該項行為應以書面為之,故A、B正確。不動產物權行為係由雙方當事人就物權變動達成合意(物權契約),並踐行書面與登記,C正確。D稱應作成公證書,係混淆民法第166條之1關於負擔不動產物權變動義務之債權契約公證規定,且該條尚未施行,物權行為本身亦不以公證為要件,故D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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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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