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四等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8題
下列關於懸賞廣告報酬請求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下列關於懸賞廣告報酬請求權之敘述,何者錯誤? A. 數人個別先後完成,由最先完成者取得報酬請求權 B. 數人個別同時完成,共同取得報酬請求權 C. 當最先完成之人與最先通知之人不同時,廣告人善意給付予最先通知者,最先完成者得向廣告人請求給付報酬 D. 當最先完成之人與最先通知之人不同時,廣告人給付予最先完成者,懸賞廣告之關係歸於消滅
官方答案
- 答案:C. 當最先完成之人與最先通知之人不同時,廣告人善意給付予最先通知者,最先完成者得向廣告人請求給付報酬
解析
民法第164條第2項規定,數人同時或先後完成行為時,由最先完成者取得報酬請求權;數人共同完成時平均取得,故A、B所述符合規定。同條第3項規定,廣告人善意給付報酬予最先通知之人者,其給付報酬之義務消滅,是最先完成者不得再向廣告人請求報酬,C稱仍得請求,錯誤。廣告人既已向最先完成者給付,報酬給付義務履行完畢,懸賞廣告關係歸於消滅,D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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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