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四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23題

下列何項土地出售後再重購時,不適用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之規定?

題目

下列何項土地出售後再重購時,不適用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之規定? A. 自用住宅用地 B. 自營工廠用地 C. 自營店面用地 D. 自耕之農業用地

官方答案

  • 答案:C. 自營店面用地

解析

土地稅法第35條規定,重購退稅適用於自用住宅用地、自營工廠用地及自耕的農業用地等三類,並須符合重購前後一定期間及用途等要件。自營店面用地屬於營業使用,並非條文列舉的適用類型,因此出售後再重購時不得申請退還土地增值稅。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