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四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3題

下列關於稅捐稽徵法徵收期間之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下列關於稅捐稽徵法徵收期間之敘述,何者正確? A. 稅捐之徵收期間為5 年,自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應徵之稅捐未於徵收期間徵起者,得再行徵收 B. 於徵收期間屆滿前,已移送執行,或已依強制執行法規定聲明參與分配,或已依破產法規定申報債權尚未結案者,不得再行徵收 C. 依稅捐稽徵法規定暫緩移送執行或其他法律規定停止稅捐之執行者,其徵收期間之計算,應扣除暫緩執行或停止執行之期間 D. 因天災、事變而遲誤依法所定繳納稅捐期間者,該管稅捐稽徵機關,得視實際情形,延長其繳納期間,並公告之。前項徵收期間,自各該變更繳納期間屆滿之日起算

官方答案

  • 答案:C. 依稅捐稽徵法規定暫緩移送執行或其他法律規定停止稅捐之執行者,其徵收期間之計算,應扣除暫緩執行或停止執行之期間

解析

稅捐稽徵法第23條第3項明定,依第39條暫緩移送執行或其他法律規定停止稅捐之執行者,其徵收期間之計算應扣除暫緩執行或停止執行之期間,C 正確。A 錯在應徵稅捐未於徵收期間徵起者係「不得再行徵收」,而非得再行徵收。B 錯在徵收期間屆滿前已移送執行、聲明參與分配或申報債權尚未結案者,係「不在此限」,仍得繼續徵收。D 所述延長繳納期間之規定,與現行徵收期間起算規範不符。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