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四等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2題

代理人甲未經本人許諾,同時代理乙及丙,訂立乙、丙間A 車買賣契約,該買賣契約效力如何?

題目

代理人甲未經本人許諾,同時代理乙及丙,訂立乙、丙間A 車買賣契約,該買賣契約效力如何? A. 得撤銷 B. 效力未定 C. 無效 D. 有效

官方答案

  • 答案:B. 效力未定

解析

民法第106條規定,代理人非經本人許諾,不得為本人與自己的法律行為,亦不得既為第三人的代理人,而為本人與第三人的法律行為。違反者通說類推適用無權代理的規定,依民法第170條,該行為效力未定,須經本人承認始生效力,故選B;其非當然無效,亦非得撤銷或有效。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