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四等 財稅行政 財政學概要
第24題
我國政府公共債務之舉借對象可包括:①本國中央銀行②本國商業銀行③本國一般民眾④國外
題目
我國政府公共債務之舉借對象可包括:①本國中央銀行②本國商業銀行③本國一般民眾④國外 A. ①② B. ①②③ C. ②③④ D. ①②③④
官方答案
- 答案:C. ②③④
解析
依公共債務法第5條第1項,公共債務舉借對象為國內銀行、國內企業、國內人民(一般民眾)及國外。中央銀行屬發鈔銀行,依中央銀行法第25條不得直接認購公債(禁止貨幣融資),故①不包含。②本國商業銀行、③本國一般民眾、④國外皆為合法舉借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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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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