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四等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官方試題 PDF

題目

下列物權,何者不得為無償? A. 普通地上權 B. 農育權 C. 典權 D. 不動產役權

官方答案

  • 答案:C. 典權

解析

依民法第844條第1項:「典權,以將不動產交付於典權人,約定於贖回期間屆滿時,典權人得以原價贖回,或典權人得以原價取得其所有權為內容。」典權本質上為有償擔保物權,必須有典價交付,不得為無償。普通地上權(民法第832條)、農育權(民法第843條)、不動產役權(民法第837條)均得約定為無償。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