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地方四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2題

200假設臺北市每公畝之平均地價為100 萬元,請問:假設甲小姐之房地產均未出租或供營業用,則上述A、B、C、D4 筆土地中,何者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之稅率課徵…

題目

200假設臺北市每公畝之平均地價為100 萬元,請問:假設甲小姐之房地產均未出租或供營業用,則上述A、B、C、D4 筆土地中,何者可申請適用自用住宅之稅率課徵地價稅?承上題,若甲小姐申請自用住宅之土地均已核定適用,但未於規定期間自行申報地價,則其應納地價稅為多少元?若甲小姐已於規定期間內自行申報地價,請說明稽徵機關應如何核定其課稅地價。乙、測驗題部分:(50分)本試題為單一選擇題,請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答案。共25題,每題2分,須用2B鉛筆在試卡上依題號清楚劃記,於本試題或申論試卷上作答者,不予計分。1下列納稅義務何者錯誤? A. 向臺南市政府申請復查 B. 向臺南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申請復查 C. 向臺南市國稅局查對更正 D. 向臺南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查對更正

官方答案

  • 答案:D. 向臺南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查對更正

解析

題目文字混雜申論與測驗題,核心為「下列納稅義務何者錯誤」之選項。地方稅(如地價稅、房屋稅)行政救濟依地方稅法通則第28條、稅捐稽徵法第27條,納稅義務人對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稅額不服,應向該管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復查(即地方稅務局),非向市政府;國稅才向國稅局申請復查。選項B「向臺南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申請復查」為正確程序;選項D「向臺南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查對更正」錯誤,因查對更正係針對申報錯誤向稽徵機關申請更正,非不服核定之救濟途徑,且地方稅由地方稅務局受理。綜上,D敘述錯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