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地方四等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25題
甲有乙丙兩子,甲死亡後,由乙丙共同繼承甲之遺產,其後並為遺產之分割。甲之遺產分割費用,應從何處支付?
題目
甲有乙丙兩子,甲死亡後,由乙丙共同繼承甲之遺產,其後並為遺產之分割。甲之遺產分割費用,應從何處支付? A. 甲之遺產中 B. 乙之固有財產中 C. 丙之固有財產中 D. 乙之固有財產與丙之固有財產中
官方答案
- 答案:A. 甲之遺產中
解析
依民法第1170條,遺產分割費用,由繼承人按其應繼分比例負擔,但實務上係先從遺產中支付,不足時再由繼承人按比例分擔。故首要支付來源為遺產中,A正確。B、C、D均為繼承人固有財產,非首要支付來源。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