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地方四等 財稅行政 民法概要

第24題

設甲於民國110 年10 月間死亡,有繼承人二人為乙、丙。乙為有行為能力人,丙為限制行為能力人。甲生前立遺囑,將珍藏之骨董遺贈於好友丁。甲生前向債權人戊借款新臺…

題目

設甲於民國110 年10 月間死亡,有繼承人二人為乙、丙。乙為有行為能力人,丙為限制行為能力人。甲生前立遺囑,將珍藏之骨董遺贈於好友丁。甲生前向債權人戊借款新臺幣(下同)300萬元仍未清償。甲死亡時,留有存款100 萬元。關於甲遺產之繼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乙與丙如依民法規定,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後,乙與丙對甲生前向戊借300 萬元仍未清償之債務,不負任何清償責任 B. 乙若在遺產清冊為虛偽之記載情節重大,乙則喪失其繼承權 C. 乙如已依民法規定,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丙則視為已陳報 D. 如甲之遺囑有效,乙丙應先將骨董交付丁後,始得對戊為清償

官方答案

  • 答案:C. 乙如已依民法規定,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丙則視為已陳報

解析

依民法第1148條,繼承人中有限制行為能力人者,由其他繼承人代為陳報遺產清冊,視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已陳報。故乙開具清冊陳報後,丙視為已陳報,C正確。A錯:限定繼承僅以遺產為限清償,非完全免責。B錯:虛偽記載僅喪失限定繼承效果,回復單純繼承,不喪失繼承權。D錯:遺贈屬遺囑處分,優先於繼承,但債權人戊之債權屬遺產債務,繼承人以遺產清償,不須先交付遺贈物始清償。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