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地方四等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10題
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下列那些所得屬於分離課稅,即扣繳後不併計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①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 ②告發或檢舉獎金 ③股利所得 ④執行業務所得
題目
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下列那些所得屬於分離課稅,即扣繳後不併計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①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 ②告發或檢舉獎金 ③股利所得 ④執行業務所得 A. ①② B. ①②③ C. ①③ D. ①②④
官方答案
- 答案:A. ①②
解析
①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與②告發或檢舉獎金,均屬所得稅法明定之分離課稅所得,依規定扣繳率就源扣繳後,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亦不列入結算申報。③股利所得自 107 年起採二擇一制:可併入綜合所得總額並適用可抵減稅額(每戶上限 8 萬元),或按 28% 分離課稅,並非一律分離課稅。④執行業務所得屬綜合所得稅之經常性所得類別,應併計綜合所得總額課稅。故僅①②符合,答案為 A。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