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四等 法律廉政 刑法概要

第4題

甲為某市政府水利局之公務員,負責河川巡防業務,某日氣象局預報強 烈颱風即將來襲,甲依規定本應至轄管河川巡視,並命於河川地堆置物 品之人民立即搬離該等物品,以免阻…

題目

甲為某市政府水利局之公務員,負責河川巡防業務,某日氣象局預報強 烈颱風即將來襲,甲依規定本應至轄管河川巡視,並命於河川地堆置物 品之人民立即搬離該等物品,以免阻擋水流造成災害。然而甲因當日中 午朋友邀宴喝醉酒而溜班回家睡覺,並未依規定巡視,而強烈颱風卻於 當日下午來襲,乙於河川地堆放之貨櫃因未及時移置他處,被強風吹落 河面隨河水漂流並堵塞橋孔,使河水漫出河岸,淹沒河邊之村里,造成 居民丙、丁二人被水沖走溺斃。甲闖禍後,因心生畏懼欲以當日請假卸 責,遂苦苦請求在診所行醫之父親戊,開具不實診斷證明,偽稱甲於颱 風期間患有嚴重之暈眩、耳鳴等疾病,無法執行職務。甲乃持診斷書辦 理颱風當日之請假事宜。問:甲、戊應負何刑責?(2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甲負責河川巡防,於強烈颱風來襲前應巡視河川並命堆置物品者搬離,卻飲酒溜班回家睡覺,未執行法定職務,致貨櫃堵塞橋孔、河水溢流淹沒村里,丙丁溺斃,成立刑法第130條公務員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
  • 二、甲對颱風來襲及未巡視可能造成水患致人死傷,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與丙丁死亡間有因果關係及客觀歸責,另成立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此與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係一行為觸犯數罪名,依想像競合從一重處斷。
  • 三、甲持戊開立之不實診斷證明辦理請假,該診斷書係醫師業務上作成之文書,內容不實足以生損害於機關人事管理,甲成立刑法第216條、第215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其教唆戊登載不實部分,與行使行為依法條競合或想像競合處理。
  • 四、戊身為醫師,明知甲無眩暈、耳鳴等疾病,仍開立不實診斷證明,成立刑法第215條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診斷書名義人為戊,戊有製作權限,故非偽造私文書;若戊與甲有共同行使之犯意聯絡,可能另成立行使罪之共同正犯。
  • 五、甲所犯廢弛職務釀成災害(與過失致死想像競合)及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犯意各別,行為互異,數罪併罰。至甲是否另成立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應視請假機關有無實質審查義務而定。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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