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五等 一般行政 法學大意
第46題
警員甲某日逮捕現行犯,並自該名現行犯隨身攜帶之腰包中查扣新臺幣10 萬元贓款,甲之配偶乙因家庭開銷所需,遂與甲商議以該筆贓款支應家用,甲乃依2 人商議內容侵占其…
題目
警員甲某日逮捕現行犯,並自該名現行犯隨身攜帶之腰包中查扣新臺幣10 萬元贓款,甲之配偶乙因家庭開銷所需,遂與甲商議以該筆贓款支應家用,甲乃依2 人商議內容侵占其職務上所持有之該筆贓款,並與乙一同將之花用殆盡。依實務見解,甲、乙成立何罪? A. 甲、乙共同成立公務員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 B. 甲、乙共同成立普通侵占罪 C. 甲成立公務員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乙成立普通侵占罪 D. 甲成立公務員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乙不成立犯罪
官方答案
- 答案:A. 甲、乙共同成立公務員侵占職務上持有之非公用私有財物罪
解析
甲為警員,因逮捕現行犯而職務上持有該筆贓款,竟易持有為所有,成立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3款之侵占職務上持有非公用私有財物罪。乙雖無公務員身分,但與甲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依同條例第3條及刑法第31條第1項,仍以共同正犯論。故二人共同成立該罪,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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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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