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五等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大意

第34題

有關地方民意代表補選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有關地方民意代表補選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地方民意代表缺額達總名額五分之二以上或同一選舉區缺額達二分之一以上時,均應補選 B. 地方民意代表所遺任期不足2 年,且缺額未達總名額二分之一時,不再補選 C. 補選之地方民意代表所得任職之任期,以補足所遺任期為限 D. 補選原因包含辭職、去職或死亡

官方答案

  • 答案:A. 地方民意代表缺額達總名額五分之二以上或同一選舉區缺額達二分之一以上時,均應補選

解析

地方制度法第81條第1項規定,地方民意代表辭職、去職或死亡,其缺額達總名額五分之三以上,或同一選舉區缺額達二分之一以上時,均應補選,D所列原因正確。A將門檻寫成「五分之二」,與法條「五分之三」不符,為錯誤敘述。同項但書明定所遺任期不足二年,且缺額未達總名額二分之一者不再補選,B正確;第2項並規定補選者任期以補足所遺任期為限,C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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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