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地方五等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大意

第48題

有關直轄市民、縣(市)民對於地方自治事項行使創制、複決之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有關直轄市民、縣(市)民對於地方自治事項行使創制、複決之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直轄市民、縣(市)民行使創制、複決權之法律依據為公民投票法 B. 地方稅自治條例之複決,屬於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 C. 地方性公民投票之主管機關為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其經費分別由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依法編列預算 D. 公民投票案提案、連署人數、應附具文件、查核程序及發表會或辯論會之舉辦,應由直轄市、縣(市)以自治條例定之

官方答案

  • 答案:B. 地方稅自治條例之複決,屬於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

解析

公民投票法明定預算、租稅、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地方稅自治條例涉及地方稅之課徵,性質上屬租稅事項,其複決應受此限制,故B稱其屬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錯誤。A部分,人民對地方自治事項之創制、複決權,其行使程序以公民投票法為依據;C部分,地方性公投主管機關為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經費由其編列;D部分,提案、連署人數、應附文件、查核程序及發表會或辯論會之舉辦,由直轄市、縣(市)以自治條例定之,均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