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大意
第20題
有關地方自治團體辦理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有關地方自治團體辦理自治事項與委辦事項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依憲法規定,縣銀行係由縣立法並執行之事項 B. 直轄市議會議決自治事項,與法律牴觸者,經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函告後失其效力 C. 鄉(鎮、市)辦理其自治事項,應就其自有財源優先編列預算支應之 D. 中央委辦地方自治團體辦理委辦事項時,應編列執行委辦事項預算
官方答案
- 答案:B. 直轄市議會議決自治事項,與法律牴觸者,經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函告後失其效力
解析
地方制度法第30條第4項規定,自治條例牴觸憲法、法律等而無效者,直轄市部分由「行政院」函告,縣(市)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函告,鄉(鎮、市)由縣政府函告;B誤指直轄市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函告,故錯誤。A依憲法第110條第1項第8款,縣銀行屬縣立法並執行的事項;C依地方制度法第70條,鄉(鎮、市)辦理自治事項應以自有財源優先編列預算;D委辦事項的經費應由委辦機關編列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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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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