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地方五等 一般民政 地方自治大意
第5題
下列何者不屬於憲法明定,由中央立法並執行,或交由省縣執行之事項?
題目
下列何者不屬於憲法明定,由中央立法並執行,或交由省縣執行之事項? A. 省縣自治通則 B. 度量衡 C. 森林、工礦及商業 D. 公用事業
官方答案
- 答案:B. 度量衡
解析
憲法第107條列舉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事項,第14款即度量衡;第108條則列舉由中央立法並執行或交由省縣執行之事項,包括第1款省縣自治通則、第3款森林工礦及商業、第7款公用事業。故B度量衡屬第107條專屬中央事項,不屬第108條所列事項;A、C、D均在第108條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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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